强化工业“标准地”机制创新
助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根
干江联络组
工业经济是玉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亩均论英雄”理念,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推进工业“标准地”与“亩均论英雄”改革联动,加快实现了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工业项目在用地期限内利用状况的全过程进行更加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为花园式港口城市建设夯实产业基础。但从服务招商引资角度出发,目前的“标准地”管理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存在问题
一是“标准地”指标的统一性和区域差异性,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带来更高的挑战。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两个指标,玉环市在全省平均标准下获得0.9的修正系数,但部分行业的标准仍然超过我市规上企业的平均水平,让中下游产业链项目和科创型小微企业面对“标准地”更是望而却步;个别乡镇出于招商引资和全域产业链布局等方面因素的考量,对实施“标准地”出让仍有顾虑;回顾部分工业园区“标准地”发展历程,由于当年环境条件不够成熟,未能放低“条件”,在城市竞争中错失不少优质制造业项目。
二是未能分类供应工业“标准地”,引发精准供地需求和工业用地市场配置之间的矛盾。我市土地资源紧张,不仅对于市外优质制造业项目而言,可挑选的土地面积大小和区位环境选项不多,有时连本地企业自身土地空间需求也难以满足,甚至出现多起市外招商项目和本地企业开展土地“价格战”的现象。由于地价难以控制,安徽祥利等一些签约的省外高新招商项目未能如期落地玉环,而本地高成长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未能如愿获得扩大产能的机会。招商引资项目需要精准保障供地,扶持本地企业增长变强需要场地,市级财政需要市场充分竞争用地,目前尚未真正区分项目“赛道”。
三是“标准地”履约过程监督和保障服务不足,尚未形成全生命周期闭环。“标准地”出让要求用地企业承诺达到投资、税收、环保和能耗等方面的控制性标准要求。然而,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不少拿地企业由于行业的不确定性,收缩项目投资规模和放缓投产进度,随着我市第一批“标准地”项目验收时期临近,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等低效“标准地”现象已初露端倪。由于尚未建立起真正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和准入联合审查机制,参与“标准地”竞拍的企业“门槛”较低,极易导致土地出让给了本就难以兑现承诺的低信誉企业。
二、建议意见
“标准地”改革作为贯穿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环节,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目的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建议:从助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生根的角度,探索标准地管理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机制。
(一)深化政策顶层设计,创新“标准地”供应方式。建议基于我市“标准地”实践经验和其他地区的样本案例,结合最新出台的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政策,明确“标准地”出让管理的牵头部门及相应的出让工作指引、管理规范和配套保障。例如,建议允许企业通过“承诺制”,提前开展设计、规划、投产等流程,打通“标准地”改革堵点难点;为保障招商引资和我市长远发展,每年根据我市实际土地指标情况,确定招商引资、扶大育强、市场竞争三类“标准地”的合理比例;建议加快探索“控地价、竞贡献”的做法,控制拟出让“标准地”的价格上限,竞拍至最高价后转为竞争亩均税收;鼓励采用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赁等方式供应“标准地”。
(二)因地因企因情制宜,探索“弹性”控制性指标。控制指标是“标准地”制度的基础,标准过高,有利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但会加大项目落地难度;标准过低,有利于招商引资,又会失去“标准地”改革的意义。建议灵活设置弹性指标,根据玉环不同产业链的发展状况,制定相应行业的修正系数,对拟落地招商项目进行综合赋分。例如,对于产业链配套需要、亩均投资量较大、税收贡献较高、人口就业贡献大等项目允许进行精准供地;探索制定新产业、新业态的控制性指标以及奖励政策,与未来科技发展、我市产业变革趋势相适应;为服务企业尽快投资投产,抢占市场先机,允许企业分地块分期建设,分片分栋验收厂房;根据本地企业的市场形势、产业转型等实际情况,实施控制性指标动态调整机制,调整验收时间或予以一定的免责机制。
(三)提倡数字长效治理,闭环“标准地”全生命周期。建议打造全市“标准地”数字地图,将“标准地”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和可视化展示。一是服务项目落地,通过快速查询具体地块准入标准、区域评估价值、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可以有效推进土地资源和项目资源精准链接。二是强化过程监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覆盖“标准地”全过程监管机制,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系统监测逾期指标并自动亮灯,防止出现低效用地或管理真空。三是完善违约机制,链接企业信用检测系统,对违约企业可采取纳入企业违信记录、收取违约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可量化的处置方式,对于履约较好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