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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医保工作的建议
2018-02-26- 10:3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之十六

 

关于科学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医保工作的建议

坎门联络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民生保障工程,中小学生保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根据我市现行的政策,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学生医保)工作中一直存在着工作安排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参保工作归口不合理。根据现行做法,我市社保部门一直将中小学生医保参保工作落实在学校办理,成年人和未入学儿童则由户籍所在村(社区)负责办理,一个家庭所有成员原本完全可以在一处一次性办理的工作却被人为地一分为二,一些村(社区)对居民社保实行全额补助、整村参保,为避免重复参保,学校在办理时又要对学生是否已经在村里参保进行审核。此外,学生社保与教育系统归口管理的学生平安保险、师生校方责任保险等(统称教育保险)办理不同步,每个学校每学年都要组织两次学生保险办理工作,不但加重学校的工作量,而且造成家长的误解、反感,更与当前“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宗旨相违背。

二是非玉环籍学生的医保政策不科学。《玉环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玉政发〔2014〕50号)规定:未参加户籍地社会医保的非玉环籍学生可以参加我县学生医保。目前,在我市就读的非玉环籍学生约28000人,其中在公办民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就读的约17000人,在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约11000人。公办学校非玉环籍学生基本上都参加我市医保,每位学生享受660元财政补贴。后者基本上都在户籍地参加医保,学生只在我市购买学生平安保险,相比公立民工子弟学校,该类学生不享受财政贴补,每年节约我市财政资金约700万元。根据国家医保整户参保、财政贴补原则,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城乡医保全覆盖,也就是说在我市就读的非玉环籍学生基本上都已参加了户籍地的医保,或者完全可以在户籍地参保,享受户籍地的财政贴补政策。而国家医保是不能重复参保报销的,但由于全国参保系统尚未联网,导致部分已经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又在我市参保,造成财政贴补资金以及学生家庭保费的巨大浪费。

三是学生医保宣传不到位。开展学生医保以来,学生家长普遍认为学生医保报销流程复杂,导致学生医保未起到应有的作用。然而,调研发现,学生医保报销步骤分为:学生申请;保险公司向学校给付保险金;学校通知学生领取保险金。上述流程不仅不复杂,而且应该说是比较合理高效的。究其根本,还是学校对于医保的宣传不到位。

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医保工作,针对以上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调整医保参保途径,合理安排学生医保工作。我市社保主管部门应该根据整户参保原则,借鉴路桥区的做法,将学生医保工作从学校剥离出来,统一纳入户籍地村(社区)归口办理,与其家庭成员整户捆绑参保;其余少数特殊群体可直接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切实减少基层重复工作,让教师将更多精力回归教育教学本位。

二是优化财政补助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随着全国社保“一卡通”工程推进,截至2017年9月底,全国已经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非玉环籍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医保在异地就医、报销将更加方便。因此,社保部门应牵头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借鉴路桥区经验,将我市医保参保对象限制为玉环户籍城乡居民(因为国家医保政策并未明确要求学生必须在就学地参加医保,就像非玉环籍成人也是在户籍地参保),这样可以节约该项财政奖补资金逾1100多万元。政府可以将这部分资金划拨教育部门统一为非玉环籍学生购买一份学生平安保险(约100元),所需保费仅280万,比原方案节省约800余万,还可以为本市学生购买一份平安保险,充分发挥平安保险对医保的补充保障作用,使之成为一项多赢的惠民政策和民生实事。

三是加强学生医保宣传,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卫计、教育等部门应积极开展医疗保险进校园活动,主动到中小学校进行医保宣传活动,开展医保现场咨询会,举行有关医保主题演讲活动、讲座、知识竞赛活动等,提高学生参与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尝试把医保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选修教材,等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使之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开展中小学生医保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活动,通过教育基地从小培养和树立学生的医保意识,普及风险管理和医保常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参保后,如何就医、如何住院、有哪些优惠政策、能得到什么样的待遇等方面及时进行宣传,努力在学生中营造“学医保、懂医保、用医保”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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