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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2018-02-26- 10:26  点击数: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之三

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民盟玉环支部

近年来,我市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一方面,老龄化人口数量急剧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8054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66%。按照发展中国家60周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即为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用标准,我市高出8.66个百分点。高龄化程度较为严重。另一方面,老龄化人口增速加快。从2007年到2016年我市老龄人口增加了32002人,增速远远超过了总人口的增速(从39.13万人增加至43.18万人,增加了4.05万人)。此外,我市老龄人口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人数逐年增加,都将给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巨大挑战。据了解,我市2015年就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在用地保障、财政资金保障以及税费优惠等方面加大了对养老工作的扶持力度,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工作体制机制不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原因,造成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指标距离目标还有差距等情况。总体而言,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是居家养老模式单一,难以满足老龄人口常态化需求。据统计,我市79.7%以上的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基础保障。事实上,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靠各村(社区)创建的282家照料中心来支撑,但大部分照料中心缺乏专业化管理,日常运转困难,其中,仅14.18%能提供就餐服务,远远无法满足老龄人口日托、送餐、家政、精神慰藉等日常需求。

二是医养融合不深,难以满足老龄人口医疗保健需求。受政策衔接难度大等因素制约,我市仅4家养老机构设有医务室,70%以上养老机构未配置医生和护士,90%以上养老机构未配备康复器材和社会工作者,难以满足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等需求。我市护理型养老床位严重短缺,离《实施意见》提出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较远,难以满足失能、失智老人的服务需求。此外,专职护理人员十分紧缺。

三是社会资本参与难,难以满足老龄人口高质量机构养老需要。据统计,我市8.8%的老年人需要机构养老服务。以我市60周岁以上人口数量计算,大约需要7087张床位,而全市26家养老机构仅能提供总床位数3234张,亟需社会资本加大参与力度。事实上,养老行业整体准入门槛仍较高,存在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审批难等制约因素,致使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总体滞后,其中14家民办养老机构均以中小型为主,且仅3家取得养老许可证,专业连锁型和大型养老机构(500张床位以上)仍为空白。此外,我市大部分养老机构设施简陋、功能单一,而设施齐全、服务质量较好,特别是具备医护功能的养老机构经常出现“一床难求”。

2017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对提升我国新时期老龄事业发展水平、完善养老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力落实《规划》,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有效破解养老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脱节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划先行,夯实养老服务供给基础。应尽快修订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详细分解规划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落实,并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协调、多元发展。坚持统筹原则,统筹规划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络建设与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将养老服务发展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重点突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约发展的瓶颈。坚持精准服务,始终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需求侧建立健全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在供给侧依据实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确保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公平匹配。

(二)精准发力,加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供给。一是完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落实好《实施意见》中关于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支持、投资权益等各项政策,进一步降低制度性准入门槛,充分释放政策效益。创新投融资政策,拓展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拓展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引导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面向养老服务业开展征信、评级服务,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类扶持。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养老机构自愿投保,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吸引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二是完善行业监管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支撑和保障标准,推动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明确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促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三是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制定经济支持、喘息照顾等政策,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家庭照料者培训项目,推动制定适老化设施建设和改造政策,巩固和激发家庭养老的独特优势。

(三)合理布局,增加养老设施供给保障。一是推动机构养老设施分类分级发展。建议尽快制订出台《玉环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转型升级,重点建设供养型、护理型床位,培育示范性养老机构,探索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二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发展。进一步盘活居家养老网络组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乡镇一级建设日间照料中心作为网络组织“神经中枢”,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发挥专业化、多元化优势;持续完善村(社区)日间照料点建设,作为网络组织“神经末梢”,发挥就近服务老人的优势。日照中心承载起对日照点的专业指导、人才输出、服务派送等枢纽功能,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切实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三是推动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融合发展。制定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鼓励养老机构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并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利用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发展养老地产和健康养身小镇。

(四)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一是提升“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水平。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机构、社区和居民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实现养老服务由一般服务向精准服务、急难服务、有效接续服务转变。做好对独居老年人主动关爱和紧急救助工作,完善失智老年人防走失的定位及救助服务。二是提升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支持市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通过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督促养老机构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