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之八
妇幼保健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有效降低了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县域妇幼保健能力明显提升。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妇幼保健需求的日益增长,特别是随着“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县妇幼医疗资源供需矛盾愈发明显,提升妇幼保健能力显得尤为迫切。
一是妇幼医疗资源总体不足。一方面,妇幼医疗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我县尚未建设单独的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所由于人员不足,仅能承担保健职能,无法承担医疗职能;县人民医院、县二医妇儿科长期超负荷运行;县中医院尚未设置独立的儿科住院病区。妇产科、儿科“看病挤、住院难”现象较为突出,成为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另一方面,妇幼保健投入不足。县妇幼保健所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单位。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县妇幼保健所不得不拓展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减少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势必会影响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同时,县妇幼保健所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仅有3台,大型设备购置资金均需要自筹。
二是妇幼人才队伍亟需优化。去年底,根据省市改革要求,我县整合县妇幼保健所和县计生指导站资源,新组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由于全国妇幼卫生人才紧缺,我县缺乏区域优势,导致医疗妇幼机构虽有空缺编制,但妇幼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高素质妇幼卫生人才匮乏。据统计,2015年,县妇幼保健所平均每位职工年负担1574门诊人次,是全国区县级妇幼机构平均负担水平的3倍。
三是妇幼保健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群体保健工作开展不平衡。目前,县妇幼保健所开展了妇儿保管理、死亡监测、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及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未能开展。比如,儿童保健中的心理行为干预,妇女群体保健中的更年期保健等项目尚未开展。另一方面,妇幼保健能力不足。由于我县妇幼保健高素质人才相对匮乏,导致妇幼保健能力受限,特别是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妇幼群体县外就医比例偏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一、加大投入,有效扩增妇幼医疗保健资源。首先,应建立联动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明确宣传、编办、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中的职责,确保相关政策的落实。要将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作为乡镇(街道)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次,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妇幼保健作为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单位,县财政不仅要保障妇幼人员经费和群体保健项目经费,更要重点保障妇幼保健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促使其进一步发挥“公益性”。此外,应有效扩增妇幼资源。《浙江省妇幼健康机构能力提升项目(2016-2018年)》已经制订,主要目的是解决“全面两孩”政策带来的妇幼保健资源不足问题。该项目将在未来3年里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加快建设全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议我县要抓住这一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县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并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兴办特色高端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妇幼健康需求。同时,规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科室的设置。
二、优化机制,持续加强妇幼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应加强妇幼人才招录培养。建议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将妇幼人才列为紧缺型人才进行招录,简化招录程序,优化考试方式,特别要加强妇儿科医生和助产士的招聘力度,大力引进高素质妇幼卫生人才。同时,要注重本土妇幼卫生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应加强在职妇幼人才的培训。加强妇幼保健继续教育,大力推广适宜技术,重点提升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业务能力。此外,应提升妇幼卫生人才待遇,优化执业环境,促使妇幼卫生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三、信息支撑,多措并举提升妇幼保健能力。首先,应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资源优化整合,盘活现有妇幼保健资源存量。推广应用远程会诊平台,提高我县妇幼医疗保健能力。通过移动互联网载体,密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孕产妇之间的联系,为孕产妇提供个性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其次,应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能力,规范设置高危孕产妇门诊,重点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再生育妇女,切实提升我县产科技术水平,促使孕产妇安全分娩。此外,还应加强妇幼知识宣教与普及。通过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妇幼卫生宣教,借以扩大妇幼保健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覆盖面。同时,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企业、村居(社区)等大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教,不断提高重点人群的妇幼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