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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把玉环县列入国家“十三五”海绵城市 建设试点城市的建议
2018-01-23- 09:27  点击数: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之五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我县是个海岛县,水资源短缺。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用水量大增,河湖水系大量填埋,原有生态系统正在遭受严重破坏,雨水径流污染、河网水质恶化等城市生态问题尤为突出。海绵城市建设为我县未来城市建设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途径,建议县委、县政府及早研究,尽早规划实施。

一、玉环建设海绵城市的现实意义

  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重点是:渗(渗水)、滞(滞留)、蓄(蓄库);净(净化)、用(使用)、排(排放)。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就是像海绵体一样,在降雨丰水期,及时将雨水吸收起来,备枯水期和旱季利用;利用海绵城市的吸收和释放功能来管控雨水和洪水,达到防洪防涝抗旱,良性调蓄水资源,减少涝灾和旱灾,使城市雨水和洪水得到科学调配和充分利用,以造福社会和发展未来。

1、解决我县源头性缺水的需要。我县淡水资源十分缺乏,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不到600m3/年,是浙江省的1/4,加上外来人口分摊后则更少。从当前低峰季日供水量8.5万m3看,其中5.5万m3为境外引水,本县自供水量只有3万m3/日。同时,我县降雨量季节性分布不均。据近3年的降雨量统计来看,每年5月、6月和8月是降雨高峰期,而1月、2月、11月和12月则明显少雨。在以往城市建设中,雨水的控制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为基本理念。暴雨来临时,较短时间内大量雨水径流被排出,导致水资源浪费;而旱季时,则发生水资源短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能最大限度将雨水在城市区域积存、渗透和净化,在干旱缺水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可以调节、缓解我县用水紧张局面。

2、解决我县蓄水性缺水的需要。 我县地处浙南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1400mm,按陆地集雨面积378平方公里计算,年均降水量约5.5亿m3,其实并不缺水。但我县山塘水库建设滞后,饮用水库容量约2000万m3,库容小且蓄水量不足,导致大量的水资源被白白排放,付之东海!在一时无法增加库容的情况下,建设海绵城市通过绿色屋顶、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等生态化设施实现对雨水的“吸收、存蓄、渗透”控制,能有效涵养水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玉环水库库容短缺问题。

3、解决我县水质性缺水的需要。玉环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但是水环境治理未跟上,使水资源功能、效益无法完全使用发挥。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来修复生态水体,保护生态系统。通过城市植被、湿地、坑塘、溪流的保护和修复,要逐步改变地表、地下径流水质环境来改善生态系统,增加玉环的“蓝”和“绿”,带来综合生态环境效益。

二、对玉环建设海绵城市的几点建议

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五次会议明确提出“开展海岛特色城市风貌研究,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工作要求。玉环的现实条件符合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导向和条件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玉环申报建设海绵城市各项工作。

1、加强宣传,增进共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我县可以聘请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和资深专家来玉环,讲解海绵城市建设的专题知识,解读国家政策导向,让社会各界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对我县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以及水利建设、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长期利好,使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深入人心。同时,政府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通过在公建项目上建设雨水花园、绿色阳台、微型湿地、屋顶菜园等进行示范引领;在私建项目上予以财政补助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共识,做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支持者,利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每个城市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海绵城市建设应因地制宜。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如,美国的“绿色基础设施”、澳大利亚的“水敏感型城市设计”、英国和德国的“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日本的“雨水调蓄和回用”等都可以成为玉环海绵城市建设的它山之石。国内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中,浙江省嘉兴市被列为示范城市,其融合“旧城改造、水敏感区域保护、已建城区建设和新建城区建设”四大模块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值得我们学习。玉环海绵城市建设应聘请资深专业家和专业领域人员,结合我县的海岛地貌、人口分布、城市规划特点,在“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实地科学勘察论证编制《玉环县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积极申报,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3、争取支持,创新融资。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补助三年,直辖市6亿元、省辖市5亿元、其他城市4亿元。对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再补助10%,并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指南》,鼓励申报,对试点城市按三年滚动预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据住建部统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每平方公里1~1.5亿元。因此,除了争取政府财政补贴,还应不断创新融资模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我县应积极创新运用政府购买服务,PPP等融资模式,鼓励建设和经营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降低投资门槛和融资难度,吸引更多的优质国企和民企进入海绵城市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