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本届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征集提案,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报,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3、接受省、市政协的指导,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互通情况,交流经验;
4、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5、承办常委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