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宪法及有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帮助委员了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本市的法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福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调研等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与民主人士、政府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就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对口协商;
4、开展同国内外有关组织、团体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5、承办常委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