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省政府批准设立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要求玉环勇于探索,先行先试,把玉环大麦屿港打造成为对台综合枢纽港,进而打造两岸民间经济活力新城和商贸展示交易平台、港口物流合作平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接平台。如何围绕这一目标,依托我县对台工作优势,加快大麦屿港开发开放,积极推进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我县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已成为我县转型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此,县政协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并于今年10月下旬赴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等地开展调研考察,并运用针对性的对比分析,提出若干意见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一、我县与平潭苍南象山三地的对比分析
一个战略的选择、推进和实现,需要在主客观上进行诸多艰难突破才能成功。多年来,我县在做好、做活、做足港口和对台两篇文章,服务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上进行了艰难地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许多成绩。2009年,交通部批准我县开通对台直航航线,独立增设大麦屿港为大陆对台直航港口,对台客运直航常态化逐步实现;同年,商务部批准设立“海岸两岸(玉环)商品交易物流中心”;2012年11月,省政府批准设立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但是,这些成绩仅仅是整个对台经贸合作战略的起点,还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持续加以推进,才能真正获取工作成果。然而,我县相关工作后力不足,进展不快,形成了较为被动的工作局面。面对周边地区日趋激烈的竞争现实,亟需全县上下持续发力,坚持不懈,努力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成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平潭、苍南、象山等地的工作现状(包括优势和不足),可以更好为我们提供借鉴,认清现实位置和前进方向,以利于正确判断和选择。
(一)战略支持不同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地处海西经济区前沿,是国家和福建省从“对台”政治、经济整体战略层面考虑设立的,享受国家和省级全方位的优惠政策。国务院赋予7方面28条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配套政策,并批准设立由国家发改委等13个国家部委组成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平潭开放建设。福建省更是举全省之力推进,近年来平潭以每年200亿元左右的投资量高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平潭走的是一条超常规发展路径。而浙江省的战略重点是“海洋经济”。2012年浙江省政府批准玉环县为全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并定位为城乡统筹示范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和海洋生态旅游岛。我县的对台经贸合作客观上是探索发展“海洋经济”的一个子路径。因此,我县与平潭在国家、省级的地位相比完全不同,没有可比性,不具备复制平潭经验的先天条件。
相比苍南、象山等地,我县获取的帮助和支持也远远不够。苍南、象山都是举全县之力推进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更上升为温州、宁波地区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深化对台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战略,得到了省部诸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2012年1月,省政府将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列入浙江省与商务部“省部合作”项目。支持创新对台经贸合作体制机制,浙台经贸合作区研究中心在苍南成立,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为整个温州市的重要战略。宁波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并专题研究浙台(象山石浦)合作区体制问题,成立石浦经贸合作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相比而言,我县仅靠一县之力,独力支撑,发展十分艰难。就我县对台经贸合作“三中心一基地”(即两岸海上客运集散中心、两岸货运物流中心、海峡两岸商品交易中心及两岸车渡基地)的战略目标而言,既需要国家、省市各级的大力支持,也容易受台湾岛内政治因素和两岸关系发展的影响,能否如期实现,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
(二)管理体制不同
平潭实施“区县合一”改革,探索构建大综合、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工作力度大、效率高。苍南建立浙台(苍南)经贸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条线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每2月召开1次会议;全面整合县内外对台招商引资职能,组建合作区管委会办公室,由其负责全县对台经贸工作。象山县组建石浦经贸合作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赋予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成立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力开展申报工作。我县在2013年4月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设立浙台(玉环)对台经贸合作区管委会。管委会在台州市大麦屿港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个班子、一套内设机构的整合方案,内设综合办公室、招商办公室、对台直航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对台经贸服务办公室。目前,管委会基本职能仍分散多处,对台直航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港区办负责,客运直航由县旅游局负责,货运直航、车渡基地等新项目审批由县港航局负责,对台小额贸易又是县台胞站下属国营企业同盛贸易有限公司在运作,经贸合作区的开发建设工作较为混乱,难以凝聚合力、有效推进。
(三)工作创新和规划执行力度不同
在国家和福建省的大力支持下,平潭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实施全国面积最大、政策最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分线管理”模式。在全国第四个、全福建第一个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第二个出台《外商投资简化审批目录》,实施“非禁即入”审批模式。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申请、统一受理、综合审批”模式。苍南县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合作区建设,编制完成《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通过“三核心”(灵溪新区、龙港新城、马站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集聚、“三走廊”(海岸线蓝色经济走廊、龙金大道块状经济走廊、78省道生态经济走廊)辐射,形成全县梯度推进对台合作交流格局。象山县委托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规院和上海浦东研究院台湾研究所编制石浦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规划范围包括2镇2乡和1盐场,陆域面积32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000平方公里;与宁波保税区共建宁波象保合作区,谋划设立“海峡两岸渔业合作示范区”,全面提升产业定位和招商平台。就我县来说,《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规划方案》原先是立足于申报国家级对台经贸实验区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制定的,既未征求过各相关单位的意见,也没有正式通过评审,存在目标不清、定位不明、不切实际等问题,难以落实执行。此外,又因经贸区管委会管理机制长期不顺,无人牵头进行建设规划的修改和重编,致使目前经贸合作区建设实际上处于无规划可依的尴尬境地,对台经贸合作区与玉环经济开发区、大麦屿街道等行政辖区的关系也没有明确界定。
(四)对台经贸合作项目引进力度不同
平潭大力吸引台资项目落地,围绕培育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产业,吸引一批台资项目落地建设,新增台资企业252家;台湾小额贸易商品交易市场今年6月正式对外开业运营,经营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医药品等六大类;先后开通平潭至台中、台北两条海上高速客滚航线(每次载货700—1000吨),累计运送旅客超过31万人次。苍南县出台《关于扶持台商投资与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对台招商引资项目跟踪督查制度》、《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对台经贸合作的意见》、《苍南县台商投资项目审批倒逼提速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对台经贸合作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新格局;已引进台资项目22个,总投资23.14亿元;今年在谈成熟台资项目20多个,总投资近30亿元;2013年合同和实际利用台资总量分别占全省4个浙台经贸合作区(苍南、象山、普陀、玉环)的72.8%和69.8%,在2013年全省4个浙台经贸合作区考评中名列第一。象山县强化项目招商,中国供销集团投资45亿元的象山国际水产冷链物流园项目开工建设,台湾星期九农庄、全省首个兰花主题公园和台湾精致果园基地投入运行。我县也大力引进对台合作项目,台湾润泰集团投资2亿元人民币兴建的大润发超市已开工建设,预计于明年年底建成投用,台湾联新国际医疗集团投资10亿元人民币建设的“中国玉环医疗健康综合服务体”项目与我县成功签订办医协议。但就总体而言,我县的对台合作项目推进力度仍显不足,尤其是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的核心项目“对台海上直航”,由于经济效益不佳,我县已投入大量资金,又因宏观经济形势的压力,大麦屿港区建设开发的相对滞后,对台海上客运直航的辐射效应仍未显现。此外,我县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招商力量不足,既缺乏系统思考和研究,也没有编制相关对台招商指南,造成对台招商工作零散、成效不大。
(五)港口条件和对台小额贸易格局不同
平潭地处福建,与我县并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但对比省内的苍南、象山等地,我县在港口条件、对台贸易方面有一定优势。苍南霞关港为国家一级渔港。象山石浦港是国家中心渔港。而我县大麦屿港对外开放已通过国家正式验收,是浙江省距离台湾最近的一类开放口岸,查验单位已全部入驻大麦屿港,拥有6个万吨级码头以及一座3千吨级台轮专用码头。大麦屿港对台海上直航实现常态化,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对台海上客运直航航线之一。对台直航客货滚装码头已通过交工验收,为启动对台货运直航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年来,苍南建成浙南海西台湾商品交易中心,是浙江省首个台货交易中心,也是目前浙南闽北地区面积最大的台湾商品交易中心。象山县也建成石浦海峡广场台湾商城和华东地区台湾石斑鱼中转精养基地,积极推进对台小额贸易。但两地对台小额贸易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均不如我县。从1988年大麦屿口岸被列为浙江省首批对台小额贸易示范试点基地以来,逐步发展成为我省对台小额贸易出口最集中、数量最多、影响最广的地区,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广泛的人脉和厚实的基础,2011年至2013年,分别实现贸易额5360万元、7419万元、5052万元,多年来累计实现贸易额1亿多美元。上述这些条件优势特殊、颇具亮点,为我县打造对台综合枢纽港、建设对台经贸合作区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以上的对比可以发现,各地在对台经贸合作方面高度重视,竞争十分激烈。对我县而言,既有一定优势,但也有明显的不足,尤其是基础性工作滞后,严重制约了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发展。根据考核评估办法规定,在3年保护期过后考评仍居末位者,将被淘汰除名。因此,如何让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生存下去,并获得更好的建设和发展,是当前亟需重视和研究的课题。
二、打造对台综合枢纽港推进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的建议
面对周边地区的激烈竞争和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存在的诸多困难,建议县委县政府把打造对台综合枢纽港推进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理顺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好对台客货直航、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把港口建设和对台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更富成效,切实为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动力。
(一)统一思想,坚定经贸合作区发展信心
对台经贸合作区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开发区。就我县而言,应正确处理好对台经贸、港口开发、海洋经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近年来,大麦屿港南有温州港竞争,北受宁波港挤压,更将直接面对临海头门港快速发展带来的冲击。深入发展对台海上客滚直航、打造对台综合枢纽港理应成为大麦屿港加快发展的重要选择和突破良机。我县开展对台经贸合作最大的优势和亮点就是港口资源,而对台海上客运直航项目也已是玉环对台经贸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张名片。虽然客运直航没有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间接推动了“一关三检”进驻玉环、跨海大桥启动建设等工作,更使大麦屿港在国家层面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位置。在前期已投入巨额资金、付出艰苦努力实现对台直航常态化的情况下,如若不抓紧时机,乘势而上,既会使多年来的努力前功尽弃,也将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在与省内苍南、象山、普陀等地的竞争中,如果不抓住这一轮发展机遇,大麦屿港将面临进一步边缘化的危机。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真正重视大麦屿对台综合枢纽港和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并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激发大麦屿港开发活力,拓宽大麦屿港发展空间,逐步扩大辐射效应,促进港口经济、大桥经济、海洋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同时,在“十三五”规划制订过程中,应重点研究对台综合枢纽港建设,有力整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避免空喊口号,贻误有利时机,应加快形成统一的号令和集聚效应,让对台经贸合作区真正成为玉环转型发展的新平台。
(二)理顺体制,落实经贸合作区发展措施
管理体制不顺是当前经贸合作区举步维艰的根本症结所在。尽快理顺经贸合作区管委会组织架构应成首要任务。建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建立经贸合作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并协调整合全县涉台资源,真正凝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建议尽快理顺管委会管理体制,将直航办真正并入经贸合作区管委会,重新梳理、整合、统筹管委会职能,解决“两张皮”,甚至“多张皮”的问题,实现权责统一;按照人员编制情况,配备精兵强将充实到管委会工作,并给予应有待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及早策划并执行货运、车渡等各方面工作;建立健全必要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考核倒逼发展进度,确保工作尽快落实到位,努力在全省4个对台经贸合作区考核评比中争先进位。
(三)调整规划,明确经贸合作区发展依据
针对原有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以“重实际、接地气、可操作”为原则,清晰谋划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建议仍以省政府要求的“打造对台综合枢纽港,进而打造两岸民间经济活力新城和商贸展示交易平台、港口物流合作平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接平台”为发展定位,选择国内研究对台经贸的著名机构和专家,重新调整、编制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并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使之做到有规可依、依规发展。在规划修订过程中,一是应正确处理传统优势和区位竞争两层关系,发挥港口优势,抓住台贸优势,突出玉环特色。二是应深入开展研讨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三是从整个县域的角度来考虑,进一步拓宽发展区块。建议在重点抓好大麦屿港口功能区和玉环经济开发区两个核心发展区块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经贸合作区与县内各行政区域之间的关系,并可外延至大麦屿街道、玉城街道、芦浦镇、海山乡、漩门三期等区域,促进对台经贸合作区发展与大桥经济、漩门湾区域发展的相向融合。
(四)强化项目带动,提升经贸合作区发展效益
项目带动是对台经贸合作区建设的重要支撑。从有利于港口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平衡、玉环经济转型升级角度考虑,应慎重选择重点项目,分步推进落实。第一,应抓住核心,重点解决直航项目亏空问题。直航项目是我县打造综合枢纽港、建设对台经贸合作区的核心和基础,没有直航就没有对台经贸合作区。当前,应在积极组织各地客源维持航线稳定的基础上,把开通对台货运直航作为第一要务,据了解我县原先洽谈的义乌等地客商已有意向通过温州相关港口运输货物到台湾,因此,应尽快做好衔接工作,在抓好对台货运直航试运行的基础上,深入做好货运直航各项准备工作,大力发展进出口和转口贸易,以尽快优化现有航线经济效益,逐步促成项目收支平衡,为建设台贸大型物流市场和商品交易中心奠定基础。近期,还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就对台货运直航进行分析测算,为尽快启动货运直航奠定坚实基础。此外,还应高度重视直航航线的保护工作。我县投入巨资建设的对台直航客滚码头是为厦门中远公司下属的“中远之星”客滚轮量身定制的,由于我县对“中远之星”的经营没有丝毫发言权,一旦“中远之星”终止我县航线,损失将不可估量。因此,可考虑收购“中远之星”部分股份,在直航发展过程中赢得主动权。第二,应转变思路,大力发展对台小额贸易。今年7月,商务部、海关总署正式同意大麦屿港列入第三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对台小额贸易将不受吨位和金额的限制。因此,应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创新发展对台小额贸易;应高度重视做好与查验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在对台小额贸易发展方面的分歧,争取更大力度的支持,并简化归类、分类报关程序,切实优化对台小额贸易环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进出口业务并举,以进口业务为主攻方向,经营方式以代理为主,科学制定对台小额贸易工作计划;积极探索以对台小额贸易形式开展对台货运直航,为建设两岸商品交易中心提供有力支持。第三,应强化招商,有力推进产业对接。抓好玉台两地产业对接,有力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是建设对台经贸合作区的重要目标。应根据我县经济转型的需要,理顺全县对台招商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和力量,制定对台优惠政策,在土地供给、财政金融、服务费用、审批程序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促进现有产业资源与台湾农业(例如精品农业、休闲农业)、制造业(例如机床产业)、三产服务业(例如设计、咨询、营销、教育、医疗、养老等)对接,积极引进台湾优质项目和资金,并利用其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加快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五)争取上级支持,增强经贸合作区发展助力
打造大麦屿对台综合枢纽港是对台经贸合作区的核心要素。而大麦屿对台综合枢纽港以“三中心一基地”为主要内容,即两岸海上客运集散中心、两岸货运物流中心、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及两岸车渡基地。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自身加快建设进度外,更迫切需要国家省两级出台相关政策加以扶持。因此,应全力组织好计划中的浙台经贸合作区车辆访台专案活动,并以此为基础,积极申请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帮助和支持玉环申报海峡两岸首批自驾游基地。应全力推进落地签证、赴台自由行申报工作,整合公安、台办、旅游等工作资源,争取上级政府部门支持。由于对台直航航线经济效益较差,我县已投入大量资金,面临巨额资金还贷压力以及后续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助的融资压力,也需向上级积极申请在对台直航经费和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因此,应重视做好沟通、汇报工作,积极跑部跑省,为对台综合枢纽港和经贸合作区建设争取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贸合作区发展基础
加快综合枢纽港基础设施建设是迫切需要做好的基础性工作。应按照预期工作计划,加快后方陆域回填工程,旅检大厅、海峡两岸商品交易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应坚持不懈全力改善陆域集疏运条件,确保浙江沿海高速玉环段项目及76省道复线南延至大麦屿疏港公路能按计划于2017年底和2015年底前完工通车。此外,还应针对大麦屿港区优良深水岸线逐年减少的现实,高度重视做好优良深水岸线的保护工作,为今后大麦屿港的深度开发和重大项目的引进留下珍贵的资源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