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清港联络组反映:
近年来,我县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鸟类种群、数量大量增加。大雁、须浮鸥等珍稀鸟类在我县楚门、龙溪等地成群活动,成千上万只白鹭在海山乡茅坦岛安家落户。但据委员调查,我县滥扑滥杀鸟类现象也比较突出。部分群众在田间地头架网捕鸟现象时有发生,手段极其残忍;因野生鸟类和养殖鸟类外形不易区分,一些餐馆和农家乐明目张胆宰杀、销售鸟类揽客,顾客也因猎奇心理趋之若鹜。虽然林业部门屡有管理打击,但是成效不甚理想。如果任其发展,将会对稍有改善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对此,基层建议我县进一步加强野生鸟类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杀行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1、建立鸟类栖息地管理责任制。县林特局应就我县野生鸟类种类、数量、分布、迁徙等情况进行普查,制定保护方案。应根据鸟类分布情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鸟类栖息的林地、湿地、水域,通过与土地、水域管理使用业主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鸟类保护和栖息地管理责任。
2、严厉打击非法捕杀出售野生鸟类行为。县林特局应联合各乡镇(街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巡查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在偏远乡镇,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拓宽监管渠道,也可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管力量。要加大对猎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猎捕、运送野生鸟类,制作、出售捕鸟网具,破坏鸟类栖息地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决遏制滥捕滥杀鸟类现象发生。
3、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宣传工作。林业、宣传等部门要利用科普资料、媒体网络加强鸟类保护常识宣传,开展爱鸟周、爱鸟月等系列活动,制作并发放玉环鸟类图谱,告知群众食野鸟存在的健康风险,营造全社会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