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山塘具有防洪灌溉、生态维持、保障供水等重要作用,作为公益性的水利基础设施,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难以替代。受海岛地理环境制约,我县水资源一直比较稀缺。虽然县委县政府通过长潭水库引水缓解了群众饮水困难,但高位缺水、海岛缺水、夏季缺水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如今年1-8月份,全县平均降水量仅634.5mm,是1956年以来同期降雨最少的一年,用水紧张问题再次凸显。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县山塘水库的自供能力太弱,无法实现有效补给。依据山塘水库现状,一旦遭遇境外引水工程不能正常供水或断水,我县群众的安全用水问题将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加强山塘水库建设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应急保障功能,对于解决玉环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深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山塘水库进行专题调研,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县政府决策参考。
一、我县山塘水库的基本情况
为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困难,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从上世纪50、60年代起,全社会兴起山塘水库建设高潮,目前全县共建有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9座、山塘373座(注:小(一)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1000万m3的水库;小(二)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100万m3的水库;山塘是指库容在10万m3以下的水库)。近年来,我县又通过实施“百库保安”等系列工程,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山塘整治,充分发挥了山塘水库防汛、灌溉、供水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境外引水工程实施后,山塘水库的功能作用逐渐被忽视,其“低、小、散、弱”格局日益显现,薄弱的支撑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的矛盾日渐突出。
“低”即建设标准低。我县山塘水库大多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由于历史和建设技术等原因,存在无勘测、无设计标准以及过水能力达不到要求等问题。水库坝型大多以土石坝为主,经安全技术认定,仅里岙上水库、石门坎水库、牛栏水库为二类坝,其余13座小型水库为三类坝,而山塘的标准更低。因受标准限制,山塘水库运行质量不高、防洪能力不强,每逢强降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山塘水库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山塘水库管理者都如临大敌,严阵以待,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小”即可用库容小、集雨面积小。2009年统计数据表明,我县7座小(一)型水库总库容量为1641.88万m³、9座小(二)型水库总库容量为300.58万m³,其余373座山塘总库容量为250.9万m³。总库容量不足,导致丰水期淡水资源外溢,枯水期水源告竭。如2006年降雨比较充沛,但主要集中在5-8月份,即梅汛和台汛两个时期,共降雨985.5mm,占全年67%,而水库因淤积严重等原因,储水能力偏低,难以储存更多雨水,导致2007年初我县供水严重不足。此外,除里墩水库外,我县水库山塘的集雨面积普遍偏小,全县水库总集雨面积仅42.84平方公里。
“散”即分布不均衡。我县可供水的小(一)、小(二)型水库分布不均,港北多,港南少,难以有效调度,而其中约24%地处偏僻,无法纳入统一供水范畴。容积为5000 m³以上的山塘60%以上集中在港北,与我县生产生活用水集中的玉城、坎门实际需求脱节。如人口密集、经济较为发达的坎门,只有上里岙水库和双庙水库2座水库,占全县小型水库总库容的9.35%。蓄水与用水区域错位,进一步加剧了用水紧张局面。
“弱”即供水能力弱。据统计,我县日需用水量达11.5万m³以上(目前日供水量为7.5万m³),而今年9月份,全县16座可供水水库总蓄水仅164.1万m³,减去70万m³死库容,实际蓄水不到100万 m³,仅有小闾、里墩、西方庵水库日供水1万m³左右。由于自供能力低弱,即使每天境外引水6.5万m³,全县还是要实行夏季高峰期居民隔日供水、企业限制用水、海岛运输供水等诸多限制和弥补措施,极大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了经济发展。
二、我县山塘水库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虽然早在1996年我县就建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水资源制度,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仍不完善。从管辖上看,目前,我县可供水的16座水库实施分级管理,其中,7座小(一)型水库和1座小(二)型水库(小陈岙水库)由水利局、自来水公司管理,8座小(二)型水库由乡镇和村居共同管理,而373座山塘则隶属于不同的乡镇、村居、企业和个人,造成山塘水库建设、管理、开发、利用分离,难以实现水资源的统筹兼顾,供调水工作难以形成合力。如在供水方面,没有科学统筹安排供水计划,只求眼前效益,缺乏长远考虑。从性质上看,国有性质、村集体性质、股份制等多种所有制并存,主体的多元化直接导致管理复杂化。监管单位重收益轻履责,在山塘扩容、维修养护、安全防汛等方面普遍投入不足。由于政府较多关注水库和重点山塘,一些以灌溉为主的小型山塘,因缺乏创收能力和经济效益,长期无人管理,逐步丧失了蓄水供水功能。
2、管理力度不足。目前,我县山塘水库管理“三缺”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山塘水库的有效管理。一是缺人员。我县现有水库管理人员18名,由于人员紧缺,工作仅停留在对7座小(一)型水库和1座小(二)型水库安全巡查上,难以形成有效管控,更谈不上对其余381座山塘水库的安全管理指导。二是缺经费。虽然县政府每年安排35万元作为小(一)型水库管理维护经费,但由于水库管理人员属自收自支性质,仅靠收取原水费维持,往年正常降雨供水年份,收入也仅仅能够勉强保证人员工资,在今年我县基本无水可卖的情况下,原水费收入十分有限,人员工资都无法维持。8座小(二)型水库虽已落实乡镇监管,但由于经费不足,维护管理也不尽人意。而大多数山塘所在村集体经济薄弱,根本没有维护资金。三是缺制度。政府部门比较关注重点小型水库管理,而山塘的管理相对欠缺,目前尚无专门的政策法规,缺乏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致使山塘的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目前虽有业主管理、水利部门指导,但受能力精力和财力限制,基本上处于漏管失控局面。下游的村居、企业、群众擅自取水、私自卖水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水资源的公平利用。
3、库体病险未有效解除。我县大多山塘水库兴建时间较早,受当时资金、技术、材料等条件制约,质量较差。经过50余年运行,工程不可避免出现老化、损坏。从1999年起,我县大力实施“百库保安”和“强塘固防”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1.15亿元,完成13座水库、32座山塘的除险加固。但是,库容最大的里墩水库2002年建成后,由于尚未完成工后沉降,目前仍处于限蓄期;龙潭坑水库大坝渗漏,只能靠降低蓄水保证安全。300余座山塘缺乏政府专项资金,维护滞后,坝体变形渗漏、白蚁侵蚀、设施损坏等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一些屋顶山塘,一旦溃坝,将直接对下游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4、水体污染日益加重。近年来,一些水库由于“农家乐”兴起、企业违规回迁新办、村民环保意识薄弱等原因,造成水库水体污染严重,加大了清污治理难度。例如,里墩水库上游福山等村治污10余年,企业越办越多,人口不断集聚,污染更加严重。今年以来,我县山塘水库蓄水位较低,不少水库水体富营养化严重,绿藻大量滋生。据监测,2011年1-9月,我县8座列入常规监测的饮用水源地水库,除小闾水库营养水平为贫营养外,其余7座分别为中营养和轻度富营养。各库区不同程度遭受污染,水源酸碱度、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群普遍超标。
三、加强山塘水库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体制,切实提高山塘水库利用效率。面对我县山塘水库主体复杂、产权多元化的现状,只有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划清管理层级,明确管理主体,才能落实管理责任。一要统一水务管理。建立责、权、利明确的水务管理部门(水务局),将分散在水利局、自来水公司、乡镇的管理职责统一起来,集山塘水库建设、管理、维护、收益为一体,防止多头管理造成重利轻管现象,通过科学、统一的调配和监管,保证群众用水安全。二要突出科学管理。改变以水库型号为依据的管理力量分配方式,把能提供饮用水的山塘水库作为管理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实现有效管理。将全县16座小型水库和能提供饮用水的1-10 万m³山塘全部归属水利(水务)部门重点管理。要突出水资源的开发、使用的公益属性,统筹供水计划,避免企业丰水期为追求市场利润竭泽而售,枯水期水库涵养水源告急等现象发生。要通过涵管连网,统一蓄水、放水、供水调度管理等工作,使我县应急水源储备保持相对稳定的容量,保证有限的水资源得到科学高效利用。三要实施分级管理。将不能提供饮用水的1-10万m³山塘移交乡镇管理,将1万m³以下的山塘放到村居、企业和个人,理清股权和所有权,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根据山塘水库分布情况,分片区组建协会性质的山塘水库巡查维养站,由水利部门和主要乡镇(街道)政府牵头组建,并抓好督查指导,工作人员可以实行聘任制或委派制,并明确机构与人员的职责,真正实现集约化管理。
(二)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山塘水库建设投入。抓好山塘水库建设除政府投资外,还需要多元化投入。一要积极争取国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补助。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09年起,财政部、水利部分期分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县”建设,每县每年由中央财政拨付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800万元,用于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此,我们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列入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县”,为山塘水库建设增加资金支持。二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从7月1日起,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要求,单列专项经费,确保建设资金来源稳定。三要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建立山塘设施建设工程“公助民办”专项资金,对进行扩容清淤、山塘围建的,设立验收标准,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对一些大的山塘建设要引入信贷资金,解决资金难问题。要积极进行山塘产权改革,借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将山塘经营权承包、所有权转移。要引入市场机制吸引民间资金,以参股的方式进入山塘建设,并通过养殖、休闲旅游开发等形式,让投资人增收增效,激发全社会建设和维护山塘的积极性。
(三)建库扩容,切实提高山塘水库蓄水供水能力。自挖潜力,建库扩容是保障我县用水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一要开展扩库清淤。政府应趁目前山塘水库蓄水量较少的有利时机,尽快制定水库清淤、挖渣的有关办法,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这项工作及时顺利开展。根据库区有效集雨面积计算,我县芳杜、小陈岙、龙溪、里墩水库有较大的增容潜力,初步估计达600万m³。以芳杜水库计算,集雨面积5.9平方公里,按我县常年降雨量每平方公里65-68m³计算,可蓄水380万m³,扩容达150万m³。小陈岙扩容也约达240万m³。里墩水库沉降近10年,也可考虑提高限蓄水位,增加蓄水量。二要积极拓展水源。建议对我县5万m³以上的山塘进行水质调查,对污染少、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山塘加以建设保护,进一步拓展饮用水水源。三要鼓励兴建水库山塘。建议对我县山质地貌进行普查,制定出台全县水库建设规划;对适合建库的螺丝礁、岙里等地进行地质勘查,并考虑引入市场机制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水库建设领域。此外,还可对水资源充足的溪流(如龙溪小密溪河等)通过挖掘人工湖泊或建造拦水坝等措施增加蓄水。
(四)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山塘水库安全。一要建立专职安保队伍。县水利部门和乡镇(街道)管辖的山塘水库要落实专门管护力量,所有权属于村居企业个人的也要建立专人负责制,通过经常性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保证巡查管护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提高待遇,稳定队伍,安全管理才能到位。二要加强安全管理。在“百库保安”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山塘,尤其是屋顶山塘安全管护。要组织力量对我县山塘基本情况和病险状况进行排摸,对病险山塘及时除险加固。对一些运行情况已远远达不到设计标准、维护成本大于社会效益、安全隐患无法消除的山塘,可按规定予以报废,退库返耕,退塘还林。三要加强水源地管理。要出台政策,抓住经济利益这一核心问题,本着关心群众、帮扶解困的思路,把政策处理与带动农民增收、农村脱贫结合起来,减少群众实际损失,化解矛盾,为山塘水库扩容扩建和新建创造条件。要加强库区上游的清污截污治理,尤其要加强里墩水库、芳杜水库等可供水水库的环境治理,限制污染企业落户生产,净化生活废水,切实保护好水源地。要提高全民保护水源环境意识,采取多种途径,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实现水源的全民保护和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