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经济是我县建设全国一流的的现代化、国际化新型海岛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战略举措之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县政协组织调研组深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调研,赴象山、舟山等地开展考察,并通过探讨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一、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县被列为省级综合开发岛,今年又获批全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有效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玉环实施方案》(玉政发[2012]26号)和《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玉县委[2012]14号)等重大政策措施,明确了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路径、行动计划和保障措施。同时,召开全县服务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大会,成立县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全县海洋经济工作。目前,已有12个重点项目成功列入《浙江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6个项目被列入省交通厅制订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并有11个先行启动项目被列入《2012年度浙江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我县的省海岛统筹示范区建设顺利起步,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但是,随着我县海洋经济工作的纵深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尤其是工作推进力度、规划政策完善、特色平台打造等方面,与省内的舟山、象山、洞头等地相比,有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基础性工作相对滞后
一是规划制定相对滞后。截至目前,《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玉环县实施方案》和《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规划》虽已着手编制,但还没有实质性启动;相关专项规划和细部规划均尚未编制,导致许多单位只能按照原先旧的本部门规划开展工作,规划的先导引领作用难以发挥。尤其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玉环县实施方案》确定的我县2015年海洋经济发展目标如何实现,也还没有实质性措施。与我县相比,2011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后,舟山市不仅委托高层次研究规划机构编制和出台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而且也编制了相关的专项规划,出台了相应的规划实施措施。又如,省政府正式批复“洞头县关于列入省海岛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和“象山县关于列入海洋(海岛)综合开发试验区”的请示后,洞头县和象山县不仅纷纷启动试验区规划编制工作,而且也启动了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出台了相应实施措施,通过打造特色海洋产业和构建海洋经济集聚区,以实现2015年海洋经济发展目标。
二是工作对接相对滞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省委、省政府在规划、政策、项目等方面正在抓紧编制和落实。在规划方面,2012年将编制实施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港口建设、重要能源资源储运基地布局、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等相关规划;2013年将编制实施能源发展、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标准渔港建设与提升、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在政策方面,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重要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并在2011—2013年细化不同层面的相关支持政策。在项目方面,省政府将重点推进海洋新兴产业、“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海洋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产业项目建设,有序引导项目落地。这些规划的编制、政策的出台和项目的实施,对于我县发展海洋经济,尤其是发展特色海洋经济产业和解决漩门三期围垦工程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由于我县上下对海洋经济认识还不够统一,定位不够准确,工作缺乏统筹安排,有关部门各自为政,对上规划衔接不力,争取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项目谋划积极性不高,因而不能有效地把我县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载体和重大项目纳入上级规划和项目库,许多利好政策未能及时落实享受,相关工作进展不大。以项目对接为例,温岭有27个项目列入《浙江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占全市101个项目的26.73%,全省490个项目的5.51%。而我县只有12个项目列入,占全市的11.88%,全省的2.45%。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县海洋经济基础设施投资相对不足,严重影响了海洋经济发展。以港口建设为例,与周边地区相比,大麦屿港集疏运系统十分落后,没有高速公路、铁路和航空等重要运输硬件支撑,导致大麦屿港既缺乏海上集疏运扇面,更缺乏后方集疏运扇面,使港口内陆运输成本居高,运价缺乏竞争力,集装箱化率低,直接影响大麦屿港的竞争力。从远距离看,在北面有宁波—舟山港,南面有厦门港;从近距离看,北有台州港将临海头门港区与海门港区共同构成组合式核心港区,南有温州港以洞头状元岙港口为重点打造瓯江口集聚区,大麦屿港面临着“南北夹击”的严峻形势,“被边缘化”现象十分明显,一旦周边港口的枢纽港地位确立,就可以依托其航线、航班的密度优势形成积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将大麦屿港击跨,沦为其喂给港和支线港。
(二)创新力度不大,特色亮点不足
一是政策创新力度不大。我县获批全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时,被定位为“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先行岛以及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岛”。但围绕这四大战略定位,我县还没有出台实质性举措和细化的配套政策。宁波象山在拓展政策支撑空间的同时,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在六个方面进行政策的先行先试,即创新用地用海政策,重点开展“渔耕平衡”探索;创新税收政策,实行“以岛养岛”,对海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5%的税率所得税;创新金融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建立多元海洋投入机制;创新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生态环境补偿政策;设立对台经贸合作的专门机构,在促进两岸贸易上先行先试。
二是载体创新力度不大。我县虽然制订了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十大行动计划”,但相关的活动、载体仍处于酝酿阶段,行动不够迅速。以争取对台合作试验区为例,去年6月,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在苍南县正式授牌,标志着该县正式拉开了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参与“海西建设先行区”、“双海”战略的序幕;今年5月31日,省政府又批复同意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并将其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待条件成熟后申报国家对台经贸合作平台。而我县在打造“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的重要发展定位上,工作明显滞后,已被其他地区抢占先机。此外,宁波象山积极探索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成立全国首个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大羊屿全国无居民海岛“第一拍”和全国第一本海岛使用权证的颁发,创办2011年中国海洋经济峰会、象山-台东海洋经济合作交流会、中国海洋论坛,打造大目湾新城旅游产业功能区,海洋经济发展富有活力。
(三)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一是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全县服务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大会明确要求,要建立“一抓到底”的领导机制,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持之以恒长效推进。但在调研中发现,县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薄弱,核定3名工作人员,仅落实1名兼职,负责项目申报和日常性工作,难以发挥县海经办对全县海洋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同时,我县作为省级综合开发岛和全省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县域经济均可纳入海洋经济范畴,即“海洋经济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因而导致概念模糊、重点不明、无处着力,影响了各级各部门对海洋经济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把海洋经济等同于海岛经济或水产经济,只能按照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自扫门前雪”,工作的整合度、共享度和关联度偏低,条块管理机制没有很好理顺,“大海洋”的氛围尚未形成。
二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玉环县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年度工作目标与考核紧密结合,由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海洋经济发展落到实处。为此,县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玉环县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玉海经[2012]1号)和《2012年度玉环县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书》(玉海经[2012]2号),明确了考核对象、依据、重点、分值和程序,明确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相关单位的年终考评体系。但实际上,县政府还未和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玉环县2012年度县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玉环县2012年度县对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也未将海洋经济工作真正纳入目标考核,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象山县则要求各乡镇、部门根据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报海洋办审核后再行实施,并列入年度考核,真正做到举全县之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二、关于加快推进玉环海洋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是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县委、县政府按照“寻找差距,重点突破,体现特色”的思路,在规划编制、工作对接、政策创新、平台搭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努力打造玉环发展新优势。
(一)加大力度,强化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性工作
海济经济发展需要多方面强有力的保障。当前,应先在规划引领、项目推动、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快工作进度,以弥补前期相关工作的不足,充分发挥保障作用,确保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要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玉环县实施方案》和《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四大战略定位”和“一心两带三区诸岛”,开展城乡统筹、海岛综合开发利用、海洋新兴产业培育、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课题研究,加快编制《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玉环县实施方案》、《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和子规划,增强规划的宏观指导和刚性约束,避免盲目和无序发展,切实发挥规划和相关实施方案在我县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二是深化项目保障。要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结合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工作,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做好重点项目的包装、储备,及时发布《玉环县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新项目不断生成、项目滚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在整个规划期内能够不断投产一批、续建一批、新建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应推行项目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完善项目运行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前期、施工、投产一系列工作,实现项目滚动升级。应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前置审批和报批工作,为项目正式报批创造条件,并及时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得到批准,及时开工建设。在招商引资、回归经济引进、总部经济建设等重大活动中,也应突出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宣传推介,着力引进一批海洋经济重大项目。
三是完善扶持政策。要结合玉环实际,加大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抓紧出台一批具体的、细化的、可操作的海洋产业扶持政策,在要素保障、科技人才、财政税收、产业平台、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尤其是要坚持开源、节流和整合三管齐下,加快推进漩门二期的土地开发利用,加速推进漩门三期围垦工程“围、用、供”三大环节衔接工作,为玉环的涉海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用地。同时,应加大海洋经济资金投入,并突出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尤其是要向涉海产业发展倾斜,切实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先行先试,强力打造玉环特色海洋经济
针对海洋经济“筐大面广”的特点,应结合玉环实际,找准着力点,尤其是要突出“试验区、试验岛”的定位,创新体制机制,在对台合作、海岛开发、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我县海洋经济发展特色和模式。
一是注重搭建特色平台。要利用大麦屿深水良港优势,以一类开放口岸建设为基础,加快建设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并争取设立玉环保税物流区。以争取打造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为核心,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扶持,先行先试对台经贸合作政策措施,探索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企业大陆市场准入等制度,构筑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平台。要充分挖掘资源,加快筹建综合性海洋主题公园,体现海洋主题风貌及滨海休闲度假景观特色;要突出玉环的人文传统、独特个性和海洋风情,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倾力打造“山、海、城”交融一体、人文韵味独具、宜居宜游宜业的海岛特色城市。
二是注重保护和开发海洋资源。要坚持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并重的原则,提高海洋资源的综合管理水平。注重保护丰富的海、岛、湾、滩等资源,强化生态修复,抓好测绘调查,严格审批监管,实现海洋资源的有效保护。注重提高海洋资源开发效率,坚持资源开发利用最大化原则,避免“应用不用,半途而废”等现象,造成海洋资源的浪费。坚持以《海岛保护法》为依据,科学推进我县8个海岛(已列入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等)的开发开放,按照“总体规划、逐岛定位、分类开发、科学保护”的要求,注重发挥重要海岛的独特价值,加大综合开发力度。按照因岛制宜原则,对海岛实行分类引导,明确各重要海岛的功能定位,建设开发导向。积极争取国家、省在重要海岛保护与开发方面的政策导向、科技支撑、资金投入、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三是注重培育海洋特色产业。围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玉环县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大麦屿港区、滨港工业城和漩门二期、三期等地,积极谋划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科技教育核心区、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加快推挤玉环特色海洋产业、优势海洋产业和新兴海洋产业培育和发展。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早日完成码头、跨海大桥、疏港公路、环岛南路等重大设施建设,启动甬台温铁路接线工程,构筑快速便捷的港口集疏运体系,尽快扭转目前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海洋经济开发需要的被动局面,以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临港型产业落户,加快海运业发展,重点发展集装箱产业。
(三)健全机制,狠抓海洋经济发展责任落实
海洋经济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应加强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真正形成高效有序的综合管理体系,确保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工作不走位、不变形,真正走上“合力兴海”的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由县级领导直接担任海经办主任,尽快配齐配强海经办工作人员,建立海洋经济发展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的海洋经济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打破各部门因职能划分造成的条块分割,统一目标、统一规划、统一行动,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协调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海经办统一协调管理能力。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目标考核和工作推进机制,制订每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配套措施的有效落实,形成健全的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体制,深化海洋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解决海洋产业多头管理的问题。县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基层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宣传。针对各级各部门对海洋经济概念模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议组织部门把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海洋经济政策学习,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海洋经济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宣传部门把海洋经济作为宣传重点之一,通过县委讲师团,到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宣讲;通过“两台一报一网”等县级新闻媒体,加强海洋文化宣传,坚持以中国海岛文化节等活动为载体,从而吸引全社会对海洋事业和海洋文化的关注和支持,努力营造“合力兴海”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办机制,及时通报和处理海洋经济发展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典型的、普遍性的问题。同时,要把海洋经济工作真正纳入县对乡镇(街道)、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大权重,由县委督查室和海经办共同负责海洋经济工作的日常督查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兑现奖惩、与选人用人、与干部任免相挂钩,从而有效调动各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