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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七届五次会议8件公开提案内容摘录
2011-05-30- 00:00  点击数: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提案号:001号 关于深化区域污水治理,努力打造生态县的建议

提案人:坎门联络组 楚门联络组

内  容:

玉环已连续多年跻身于全国经济百强县,特别是近十年,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禽畜养殖污水日益增多,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全县13个流域、54条河流、424个河段均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玉坎河、楚门河等主要河流的情况尤为严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水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力度,虽然从很大的程度上减轻了各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但由于受机制、资金、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污水治理的总体运行及配套设施现状仍不容乐观。基于此,进一步深化开展污水治理工作,改变城乡污水无序排放状况,努力创建生态县已迫在眉睫。

一、我县污水治理的现状

省级生态县创建共有8项基本条件和11项考核指标。我县对照省级生态县创建8项基本条件,目前基本符合条件只有3项,除1项名列优秀的指标未确定外,其它4项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等条件均达不到创建省级生态县基本要求。对照省级生态县创建11项考核指标,满足基本条件的考核指标有6项,还有5项考核指标均未达标,其中最大的困难是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问题,其考核要求是“水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且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目前我县水环境达标率仅69%。

结合我县创建生态县考核指标分析,我县的污水治理现状不容乐观,主要问题体现如下。

1、各类污水违规排放现象相当严重。一些规模以上企业为了节省运营费用,关停设施,直接排放,中小企业更是直排无忌。城关、坎门、楚门等地的老城区及农村排水系统基本为雨污合流,一些居住区、宾馆饭店等商业性营业区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大部分农村禽畜养殖、农药残留物和无证电镀等高污染企业位于高山上、饮用水水库上游或海岸带边缘,其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出或直接排入下游水库里,水库饮用水普遍存在重金属严重超标,严重污染土壤,影响农作物生长,滩涂、近海养殖物受到严重的损害。

2、规划编制不够健全。我县仅有五大集镇建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农村区域及其他局部零星区块却未设立编制规划。由于缺乏规划指导或规划指导滞后,造成部分区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重复建设、选址不当等现象;也导致工业功能区、工业城等工业区域存在先建厂房后建截污工程的现状,而且有不少的村级工业小区甚至至今几乎没有建成截污设施。

3、污水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缓慢。港南片只有一个较大污水处理厂,大麦屿、玉城等部分区域的二、三级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等不够完善,其生活污水、工业预处理废水无法通至污水处理厂;坎门由于管网标高的问题,城区大部分污水依然无法纳入污水处理厂。港北片的污水干管建设目前仍无贯通,致使清港、楚门等地已建成的管网片区生活污水无法接入到干管,一些道路管道由于雨污合流,居民的生活垃圾流入管道导致管道堵塞,不能接入坎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投入不足。我县仅在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中分配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当前污水设施需求不相适应,同时我县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投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极为有限,再加我县绝大部分乡镇财政普遍处于“保运行”状态,也难以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中再安排资金。如农村禽畜污水处理补贴不足,难以调动各养殖场对污水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5、部门各自为战,缺少联动。我县对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执法管理并未有明确负责部门,如我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县农业局、县农办、县环保局等部门均曾有建设,但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这一环节中并未明确负责的部门,也没安排专项资金。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工作步骤不一致,综合协调机制也不够完善,存在各建各的和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基本上处于应付上级来人检查、考核状态。

二、对生态县建设中深化污水治理的几点建议

1、统一机构,协调工作。尽快成立县城乡污水治理建设专门机构,由县主要领导担任该机构总指挥,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将污水治理纳入各乡镇绩效考核之内,抽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力量,合力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2、统一规划,强化宣传。抓好城乡治污专项规划建设,增强规划的系统性、计划性和协调性。统筹铺设城乡污水处理管网,推行多元化污水处理模式;对能纳入污水处理厂的区域,一律纳入,降低建设管理成本。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对工业废水排放治理及统一收集处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大力宣传城乡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使全社会对治污建设享有知情选择权,让水污染防治意识深入人心。

3、统一行动,合力打击。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就地监管,要严厉打击、淘汰、整顿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禽畜养殖污水直排、乱排、偷排、漏排等造成生态破坏现象。扶持、发展一批工艺先进,清洁生产,环境友好型企业;对乡村零星、散小作坊式企业应进行集中管理及废水预处理;要加大对医疗废物、废水和回收公司的监管力度;整合各类检测资源,统筹实现检测集中管理运行体系。要完善污染事故突发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4、统筹资金,以奖代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县和乡镇两级财政设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中心镇、开发区(村庄除外)应考虑自筹平衡;对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大补助力度;对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财政应按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对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按实际接入的污水处理量进行一次性补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5、统一布局,加快建设。县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遵循“厂网配套、管网先行”的原则,倒排工期,搭建污水总管网络骨架,加快污水一、二、三级管网建设进度,扩大管网覆盖面和服务区域,提高污水入网率。深入实施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扩大生态公厕建设规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推广运用生物工程治理技术,不断改善水环境。加大城乡(尤其是老城区)地下管网改造的力度,切实解决污水直排和地下管道破损而造成污水四溢的问题。



提案号:002号 关于健全基础教育体系,加强学前教育的建议

提案人:教育组 科技组 方贵川

内  容: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理应把办好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

一、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对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全县共有幼儿园202所,本县户籍3-5周岁幼儿数17900人,在园幼儿17417人,实际在园幼儿32632人(加上外来幼儿),入园率达97.30%。但是,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县整个基础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全县幼儿园“低、小、散”现象十分突出,与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教育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的强烈需求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均衡化不足。公民办幼儿园比例失衡,公办及集体办幼儿园仅有16所,占7.92%,比重过低;民办幼儿园有186所,占92.08%,比重过大。幼儿园结构失衡,布局过散,全县各幼儿园广泛分布在城区街道、各乡镇村落,其中,县镇有128所,村落有74所,导致资源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化、高层次的办园格局。幼儿园城乡发展失衡,优质教育资源大多集中在玉城和大集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缓慢,乡镇中心幼儿园比率低,层次低、条件差的幼儿园主要分布在五大集镇的城乡接合部,幼儿园之间环境优劣差距十分明显。

二是规范化不足。幼儿园规模普遍偏小,幼儿园规模在10--12个班480人以上的只有15所,规模在3个班70人以下的幼儿园有53所。大多民办幼儿园办园层次低,办园条件差,利用厂房、民居、商业用房建筑改造的有120所,再加上管理粗放,在消防、卫生、交通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师资整体水平不高,全县共有幼儿保教人员2879人(其中教师1829人,保育员506人,保健员120人)。幼儿教师本科学历97人,专科学历594人,中专学历632人,高中及以下学历505人;具有幼教专业(含职教幼师)973人,占专任教师的53.2%;教师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85人,持证上岗率15.58%。大多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接受过在职培训、继续教育等,教师队伍整体状况不容乐观。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准办标准,全县至少有120所幼儿园将面临停办。

三是优质化不足。全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全县仅有省一级幼儿园1所,省二级幼儿园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滞后,水平较低,硬件设施和师资配备与省定新标准差距较大,仅有3所评为省二级幼儿园,8所未经等级评定,特别是楚门和沙门两所中心幼儿园条件更差,亟需搬迁。同时,大多数幼儿园保教质量低下,家庭圈养式办园普遍存在,教育方式陈旧,教学内容和方法小学化倾向严重,违背了学前教育规律和幼儿认知规律,影响了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的成因

1、政府办园责任弱化。我县学前教育的基础一直都较为薄弱,同时,前些年政府对举办学前教育责任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受学前教育“市场化、社会化”潮流的影响,有些乡镇中心幼儿园被承包或直接卖给个人,村办幼儿园基本上由原先的集体办园转化为私人办园,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迟缓。

2、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以县为主”教育管理新体制实施后,教育经费与乡镇财政脱钩, 乡镇投资举办中心幼儿园积极性降低。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从规划、征地、建设到投用后的有效管理,需要教育、土地、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协同配合,缺一不可。

3、幼教经费投入不足。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明显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太少。作为我县学前教育发展龙头的县中心幼儿园,其办园经费还不是完全由政府全额拨付。县财政在学前教育投入的经费仅仅是解决了公办教师的人头经费,乡镇对学前教育发展几乎没有投入,园舍建设、配套设施、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经费完全靠幼儿园通过收取学费安排解决。这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4、教师待遇普遍偏低。全县有非公办幼儿教师1733名,占94.75%,这些教师没有明确身份,没有纳入教师序列统一管理,而是由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建档代理或幼儿园自管。幼儿教师待遇偏低,幼师应有待遇得不到落实,幼儿教师的编制、工资、养老、医疗、评职、培训等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以社保为例,除乡镇中心幼儿园外其他幼儿园几乎没有投保。教师平均月工资约1100元,由于工资低,工作压力大、时间长,任务繁重,导致教师队伍极不稳定,给正常的教学和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5、受外来人口冲击较大。在我县幼儿园就学的外来民工子女有15215名,对我县有限的学前教育资源造成较大冲击。这也是我县五大集镇城乡接合部规模在3个班70名以下幼儿园大批存在(有53所)的主要原因。虽然这些幼儿园基本上满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低水平入园需求,但却严重影响了我县幼儿教育的整体办园水平,同时在消防、卫生、安保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1、明确政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导责任,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统筹规划,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玉环县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和各乡镇配套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2、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由县政府负责人任组长、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检查制度,代表政府对学前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学前教育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制度,调动乡镇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由县教育局、乡镇(办事处)政府、乡镇中心幼儿园三级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和由县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组成的教学指导网络。选择1个镇乡试点“乡镇中心幼儿园—村教学点”的村镇一体化管理,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村教学点,统一教师调配、统一财务收支。

3、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保障机制,“十二五”期间,县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建设资金1000万元、专项资金200万元。二是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县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列入预算,规范的民办幼儿园按等级和在园儿童数量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同时建立贫困生救助机制,对困难群众子女入园进行资助。

4、加快园舍建设。按照“一镇一中心”的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玉政发〔2005〕45号),大力推进公办镇乡中心园建设,乡镇切实承担起学前教育办学主体的责任,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建设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目标,教育部门要与乡镇协调安排好城关、坎门、楚门、沙门、芦浦、干江、清港、陈屿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计划,2011年落实好楚门、沙门中心幼儿园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村级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

5、强化师资队伍。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幼教师资队伍,是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建议首先从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管理做起。一是理顺人事关系。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应由乡镇中心校任命,报县教育局备案。按照省颁发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核定编制数。加大力度,增加幼儿教师考录人数,争取每年考录15人左右,力争到2015年乡镇中心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比重达到30%。对在岗幼儿教师,应鼓励和组织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继续从事幼教工作。二是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受聘教师必须签定聘用合同,并建立社会保险和职称评定制度,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每年不少于2.5万元(不含保险)。三是做好岗位培训。开设园长提高班继续实施岗位培训,同时要把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统一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



提案号:003号 关于加大管理力度,缓解城区行路难的提案

提案人:玉城联络组 港澳台侨民宗委

内  容:

近几年来,伴随着“畅通工程”的实施,城区道路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截至2010年12份我县汽车拥有量为54687辆,比去年同期增加7671辆,同比增长16%;摩托车为36967辆,比去年同期增加2449辆,同比增长7%;还有登记在册的助动车达145728辆。如此快速增加的车辆,给道路带来巨大的压力。城区既是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是繁华商业区域,车辆出行比例列全县之首,巨大的车流量与相对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交通拥堵、停车难、行路难问题成为近年城区百姓反映最为强烈的焦点,也是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难点。几年来相关部门积极努力地采取措施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但由于交通发展空间有限、城区功能过度集中、规划建设相对滞后、停车资源极度匮乏等客观因素的制约,道路交通资源承载压力过大的现状无法改变。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造成城区交通困境,除上述客观因素外,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交通管理能力较为薄弱。面对快速增长的交通流与交通资源要素存在的不和谐,相关部门在管理手段上显得匮乏,路面管控和源头防控能力还相对薄弱。警力严重不足,城区交警中队仅有8名民警,上路的协警无执法权且处警能力较弱,关键时候经常无法发挥作用;缺少必要的“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在管理中主要依靠 “人海战术”,粗放的管理模式在短期内也许是有效的,但在当前警力不足、处警能力尚需提高、道路交通发展日新月异形势下,这种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交通管理设施不健全,如单行道、红绿灯等设置不够科学,加大了一些路段的交通压力;路名路段等标志标线设划不明显,增加了无效交通。

2、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多头管理现象仍然存在,如对违章停车的执法部门有两个,停在路面的由交警部门管理,人行道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由于两部门职能衔接不到位,影响了对乱停车现象的管理力度,原本狭窄的马路、人行道承担了停车功能,极大地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严重影响动态交通;审批与管理不配套,审批环节缺少关卡和有效手段,营运市场稳定态势脆弱,据了解,全县经核发营运的柳州五菱等小货车共有6500多辆,而有关部门对审批出去后参与非法营运的行为缺乏有效管控,五菱车、残疾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

3、城区公交管理依然落后。2008年以来,城区公交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线路设计、站点设置、车辆投入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不成熟等问题,使得群众乘坐公交车感觉不方便,很少主动选取公交方式出行,公交没有成为城市交通主力军,分流交通压力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同时也因上述原因(如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站点、公交车体积相对道路过于庞大等),常常人为造成交通拥堵。

4、宣传和处罚力度不到位。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章违法现象普遍。数量众多的非法营运车、出租车、短途公交车秩序混乱,野蛮行驶,为招揽生意,随便上下客、违章掉头、强行并线、占用道路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机动车违章行驶,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经常占用机动车道,行人常有闯红灯行为等加大了交通的拥堵。对于违章违法现象,相关部门未能有效整治与处罚,以严格的处罚来强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

针对存在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在交通基础设施短时难以全面改善的情况下,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以管控力度的增强来逐步打破城区行路难困局。

建议:

1、重视交通规划,改造城区道路设施。要科学编制城区道路管理规划,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先期导入交通规划,从源头上避免城区交通拥堵。近期要改造道路设施,移植玉兴东路的中间绿化带,拓宽行车道,实施双向行驶,避免玉兴西路绕南行驶,打通城区东西唯一通道;改造南一路中间绿化带,实行间隔停车;打通南一路至南二路步行街,分流南北向交通,减轻广陵路交通压力;重新科学设置单、双向行驶路线。

2、清理停车场所,遏制乱停车现象。充分挖掘、整合停车资源,单位停车场应向公众开放,国税局前面、老车站的停车场推行免费停车;梳理城区所有的占道停车泊位,清理影响交通通行的泊位;试行联合执法,加大对不同路段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路面违章停车现象。

3、运用先进科技管理手段,改善交通管理设施。要加强警力,强化对协警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对智能交通设施的投入,充分利用“天网”工程,建立完善智能交通指挥、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等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交通电视监视、全球卫星定位等系统,监控市区的主要路口路段和重要场所,及时掌握路面交通状况;健全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减少城市交通的无序流动;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在交通高峰期适当改变红绿灯时间,减轻一些路段的交通压力。

4、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整合公交资源。将城区的公交车与坎门、陈屿线路的营运面包车组成经济联合体,纳入城市公交,打破区域分割状态,防止恶性竞争;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优化公交线路,减少换乘率,增加直达率,大力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5、严格交通执法,强化交通法规宣传。加强交通拥堵点段、秩序混乱点段道路的巡查与值勤;加大对五菱车、残疾车等“三小车”非法载客的打击和治理;加大对出租车违规临时上下客、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重要指示行为的打击,切实维护城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城区的交通畅通。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重视对在校学生的宣传,让孩子从小接受教育,并把交通安全知识带到千家万户,以增强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

6、大力提倡绿色出行,引导市民养成少开车、多走路或骑自行车的良好习惯。



提案号:004号 关于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社法委(黄宝鹤 潘寿黎 姚宗美等) 玉城联络组 大麦屿联络组

内  容:

“十一五”节能降耗计划实施以来的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61%,而我县仅完成2%,离20%的目标相差甚远。在中央必须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巨大压力下,我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采取对工业企业强制性“一刀切”限电措施,改变了严格控制高耗能企业和项目的良好初衷,以致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一是节能降耗的实际结果是能耗未降。虽然,统计口径内的能耗数字下降了,但实际上能耗未降,我县许多工业企业为完成已签订的订单,避免违约,只能购买油机发电以维持生产,几乎“无人问津”的柴油发电机成了“抢手货”。众所周知,油机发电能耗远高于网电使用能耗,用油机发电不仅迫使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同时也带来了废气、噪音等严重环境污染,甚至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二是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的高压限电措施严重影响了工商企业的经营活动,许多企业原有订单无法完成,今后的订单计划无法落实,导致了政府失诚、企业失信的连锁反应,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节能降耗简言之就是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既有利于改善环境、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群众生活福祉的改善和提高,是值得长期推行的大好事。而根据国家“十二五”节能初步确定为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我县在未来的五年里依然面对着严峻的节能形势。为此建议:

一、要编制节能降耗长远规划。要做到节能降耗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发展我县的商贸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城市化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我县第三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结合我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选择汽摩配、阀门、机床、家具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制定节能降耗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和节能总体思路,细化和分解各项指标、任务,排出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我县的节能降耗工作。

二、要分行业制定节能降耗指标。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节能降耗的差异性,不能不分对象、没有侧重地“一刀切”。组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参照行业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研究制定我县分行业节能降耗的地方标准,在电力供应充足、用能单位不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不强行拉闸限电。

三、要充分发挥节能政策的导向作用。发布分行业节能降耗的政策意见,建立包含单位产值能耗量、单位面积产值、单位产值税收、单位产值排放量、全员劳动生产率等要素的节能降耗考核体系,坚决关停高能耗企业。把节能降耗指标控制作为企业评优评先、享受财政优惠、补贴技术改造的先决条件。建立节能政策激励机制,利用政府节能专项资金和各资源管理部门的扶持资金,支持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技术的研发、应用和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发挥税费调节功能,对超过能耗标准的企业实行累进税费征收,对节约能源先进的单位,给予政策性的价格补贴、税费减免优惠、提供信贷政策支持。

四、要用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要把节能降耗与企业发展诉求结合起来,不能采用单一的行政手段简单地处理经济问题。要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用阶梯式电价来调整各类企业的发展,相对用电量越大,电价就越高,直到一些高耗能企业用不起电,迫使他们转型,既给企业留出一定转型时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又能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合以及股份制等形式进行整合,发展企业规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的资源和能源消耗。



提案号:017号 多管齐下,加强监管,彻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提案

提案人:陈树民 胡再富 杨冯潘 叶云飞 胡再杏 王宗祥

内  容:

我县俗称“残的”、“红头娘”及五菱车等车辆以非法营运方式占领集镇、农村的客运市场问题由来已久,屡打不死,始终未得到彻底的整治、有效的管理,而且快速蔓延,连私家的微型小车或轿车也已加入了非法营运市场,特别是楚门、清港为“重灾区”。“残的”或“红头娘”横冲直撞,交通秩序混乱,城镇形象极差,而且引发了交通事故增多,冲击合法营运市场,因严重损害合法营运者的利益以及事故受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又演化成上访、闹事,危害社会稳定。群众对此既看到其方便出行、价格较低的一面,更痛恨其对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营运管理、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带来的危害性,因此强烈要求整治非法营运市场,规范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我们曾在七届四次政协全会上提出了《建议多管齐下,彻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的提案,得到了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专门出台了玉政办发[2010]53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县三小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令人遗憾的是,除了有关部门仅仅零打碎敲地搞过几次突击活动外,整个整治方案却停留在纸上而未得到落实和组织实施,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客观上造成非法营运状况愈演愈烈,以红色电瓶三轮车即“红头娘”为例,从2008年初的30余辆发展到2009年已有200多辆,现在已很难统计,遍地开花,有估计至少在2000辆左右,群众对政府能否有效管理营运市场感到失望。因此,彻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鉴于以往的教训,我们认为单一的打击取缔难以奏效,务必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多管齐下,“打、堵、疏”结合,重点落在“疏”上,以便彻底有效地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办理建议:

   1、大力宣传,做细工作,真诚相待。以县府名义发布非法营运车辆整治通告,层层动员部署,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讲清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明示整治的目标和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整治声势,使具体政策家喻户晓,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争取群众不坐非法“三小车”。对非法营运者耐心开导,真情相待,以人性化执法,把整治工作做到他们心坎里,敦促非法营运车主限期自行处理非法营运的车辆。

2、摸清底数,明确方案,理清责任。由于长期以来对非法营运“打一阵,松一阵”,或“干打雷不下雨”,所以目前非法营运车辆已泛滥成灾。因此,必须在厘清底数情况下,明确整治任务和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有序推进整治工作。要明确交通运管、交警、城管执法、工商、残联等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的责任,多管齐下,各方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制订监管的长效措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回潮与反弹。还要制订责任追究制度,促使相关部门、单位形成合力,始终坚持对非法营运市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

3、堵住源头,整治销售、加工、经营渠道。我县虽无生产“三小车”的厂家,但非法加工、改装点却是长期存在的。有关部门要对销售、加工、改装非法营运“三小车”的网点进行逐家整治、整顿。对非法加工、改装、拼装、维修点,特别是无证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4、疏导需求,充实运力,规范运营市场。根据群众的出行需求充实运力,有针对性地发展一种或几种比“三小车”更具优势的营运方式来占领运营消费市场,把“三小车”等非法车辆以市场竞争方式逐步挤出运营市场,建立规范营运秩序。如:大力发展公交事业,提升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区域小公交,解决小区之间、村居之间公交车一时无法延伸到或道路过于狭窄地方的群众出行难问题;发展区域性小出租车,以低档微型轿车在限定区域内出租营运,以出行便利、价格实惠而满足大多群众的出行要求,政府应给予优惠并促进其做大做强。

5、拓宽就业渠道,疏导经营需求。“三小车”非法营运久打不死,不仅是单纯的交通安全和营运秩序问题,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因素交织而成的就业需求、就业压力、就业岗位等各种矛盾的社会问题。“三小车”非法营运者大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经济条件差,就业能力低,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他们找出路,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从而疏导非法营运者的经营需求而减少从事“三小车”营运的人员,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提案号:205号 建议加强我县市民文明素质教育

提案人:金爱花

内  容:

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和城市环境日新月异的同时,作为城市精神第一支撑力量的市民文明素质,在城市化被确立为我县“三大新平台”建设之一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我县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1、传统价值观念面临滑坡。一是传统价值观念惨遭践踏;二是自私自利思想根深蒂固。

2、市民学习氛围欠浓。 一是不爱读书爱赚钱已成大众心理;二是饮酒、玩牌文化风起云涌。

3、现代文明意识仍然淡薄。一是卫生习惯不好;二是交通意识淡薄;三是文明礼仪欠缺。

对加强我县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的几点建议:

    1、以强化宣传力度来改变市民的观念。一是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长年累月、坚持不懈地加大市民文明素质宣传,让文明形成一种风气、潮流。二是印发《文明市民读本》、《文明礼仪手册》、《中华道德歌》等册子,让市民清晰、直观地知晓文明市民应该遵守的知识规则和要求,并可以学习和遵照执行。三是宣传李荣江、杜红英等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精神,培养天地之间的浩然正气。

2、以实化阵地建设来熏陶市民的思想。一要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使人民群众就近、便利、有选择地享受文化成果。二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将市民纳入机关、农村、学校、家庭、企业等组织化的 “文明网络”之中。三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等活动。

3、以美化教育方法来培育市民的心灵。一要精心设计一些内容多样、形式灵活的教育活动,让广大市民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二要坚持用健康、优秀的文化占领阵地,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吸引市民广泛参与,在自觉参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三要变抽象教育、灌输式教育为形象教育,通过立体化的宣传形式使宣传主题吸引人、感染人、鼓舞人,从而,润物无声地对市民进行引导和渗透。

4、以硬化监管机制来改造市民的行为。一要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因硬件设施不到位造成的不文明现象。二要构建高效长久的处罚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依法规范市民的行为。三要制定市民文明教育的督导评价机制,出台细则,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县市民文明教育督导评价工作。



提案号:065号 关于加大河网整治力度,打造绿色生态玉环的提案

提案人:玉城联络组

内  容:

我县地域面积不大,却拥有玉坎河系、楚门河系、庆澜河系等“十大河系”,总流域面积达294.8平方公里,是近50万人民赖以生存的“家园脉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及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我县河道水域环境破环日益严重,河水发黑发臭;河床重金属污染严重;沿岸垃圾成堆;部分河道甚至成了死河、残河、断头河。水域环境的破坏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而且极大降低了河道的防洪排涝和水生态净化能力,一遇台风、暴雨,便极易形成城区积水,对群众的生活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办理建议:

一、抓源头治理。水利部门要加快河道疏浚清淤整治,恢复河道排洪能力。合理设计、拓宽过窄的河道及桥梁陡闸,提高防洪能力。对于河道沿岸的污染企业,特别是一些电镀行业进行综合整治,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审核排放标准,对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存在偷排偷放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做好河道两岸的绿化,营造美丽河道景观,改善沿岸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打造绿色生态玉环。

三、建立长效持久的监管机制。河道污染整治应该是一场“持久战”,不是一时一力就能解决的。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强监察队伍建设,要配备河道管理员,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严格控制和查处擅自侵占河道、占用水域等行为。同时发挥村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宣传。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运用各类新闻舆论工具,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宣传河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尤其是加强对河道附近外来人口居住地的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提案号:145号 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让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菜

提案人:金  秋

内  容: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积极行使各自管理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成效日益显著。但是,由于我县属工业经济强县,县域范围小,人口稠密,环境承载能力弱,河道、地表水、土壤、近海污染等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当前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存在范围广、来源多、流通快的特点,食品安全监管难。普通消费者只能通过鼻闻手摸眼看等最直观方法去了解食品安全性,食品安全鉴别能力弱。近期,媒体不断曝光的“问题米面”、“毒奶粉”、“火锅增香剂”等,令消费者更为食品安全担忧。为此,建议:

1、县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五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04]23号)要求,确立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2、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发动,鼓励食品行业组建行业协会,发挥行业龙头示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户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3、各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通过“食品安全周报”等栏目,正面宣传守法生产经营户,曝光不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监管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

4、各相关监管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各区域人口集聚度、市场规模等不同情况,建立起一批方便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的检测点,加大对蔬菜、肉品、水产品的检测力度,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帮助群众识假、打假,共同维护好食品安全。在工作中,不但要加强对市场上的食品的监督和检查,还要改进监管检查的方式和手段,做到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