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001号 关于盘活城区闲置、待开发土地,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 玉城联络组 港澳台侨民宗委
内 容:
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县城市化发展步伐全面加快,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土地交易价格不断攀升,可谓寸土寸金。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区土地利用率却不高,有大面积土地闲置多年没有开发利用,或杂草丛生,或垃圾成堆,或被村民占用建造违章建筑。这些闲置、待开发土地大致包括三类:
1、已征用土地。经调查,全县征而未用的土地约有6987亩,其中玉城约有2604亩,村级闲置地中玉城就有709.6亩,涉及到12个村,以环城片居多,如章家村约有150亩土地已闲置7年,塘里村约有400亩土地闲置10年之久,后塘垟、渔岙等村均有类似情况。一是已转让给企业或房产商的土地闲置。企业或房产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下,却因自身原因无力动工,或虽有能力开发但故意囤积土地等待更佳开发商机等原因,没有按期进行开发,将土地长期搁置。二是公建项目建设的余留闲置。由于政府对于公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征用村集体土地时,村级往往是将建设项目附近的土地整片出让,其范围超过公建所需的面积,公建面积完成后,无疑就会形成闲置的土地。加上有些公建项目由于资金原因被搁置,也是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之一。三是土地储备调节功能的影响造成闲置。政府征用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储备,并有计划的进行挂牌出让,一方面是为了使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出让金呈逐年递增,另一方面是为了调节全县的土地价格,平衡房价,起杠杆作用。因此,政府对于储备土地是逐年有计划的开发、出让,在一定时期内势必有相当部分的土地闲置。四是城市建设规划的滞后性造成的闲置。由于我县城市建设规划的滞后性,以及规划执行严肃性不够导致规划一改再改,以致城市规划原有的设想与新的城市总体规划相矛盾,开发建设项目被搁置,仓促大量征地带来大片土地闲置的后遗症。
2、村级留用地。政府在征用村集体土地后,返还一部分村级留用地用于村民安置或村集体建设,但却因政策处理等方面原因,未能好好利用而闲置。一是受安置房建设条件的限制。村级留用地安置的前提是村民一户一宅,不保留原有的宅基地,这与村民要求的一户多宅的想法有出入,在一户多宅的村民中实施更是难上加难。在章家、塘里等村都存在安置条件的限制与现实冲突现象,村级留用地一直未能启动建设。二是审批手续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原因。部分村为壮大集体经济,在村级留用地上发展第三产业,但由于在第三产业手续审批办理过程中,有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因素存在,导致发展项目被搁置,土地被闲置。三是因村集体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闲置。部分村由于地少人多,村干部又思路不清,关系未理顺,导致分配方案难以落实,致使留用地不能按指标分配建设。
3、村民承包地。集体土地承包到户后,部分村民由于自身原因、环境等因素,没有耕种造成大量承包地抛荒闲置。也有部分村承包地由于村民对政府征地思想不统一造成抛荒,如前塘垟村,政府建设所需土地征地十分困难,要征一块用一块,导致无法进行统一规划,土地闲置抛荒严重。
土地闲置如此之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影响城区环境,还带来许多后遗症:限制地块界限不明,标志不清,以及对于部分村民乱种、乱搭、乱建等现象管理不力,久而久之造成了产权纠纷,建设项目需要开发时,土地被占用,加大了拆迁难度,导致出现二次征用的问题,提高了行政成本;长期、大面积的土地闲置,拖延了村级建设发展;安置问题导致了村级留用地无法开发启动,成为村民反响强烈的问题,影响了村民与村班子间的不和谐;较慢的土地出让,加速了城区房价的上涨。因此,闲置、待开发土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办理建议:
1、扩大宣传,形成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共识。在当前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盘活清理闲置、待开发土地,是突破我县用地瓶颈的重要渠道,建议县政府要开展一次闲置、待开发土地攻坚战,充分发挥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在全县上下大张旗鼓地宣传依法治理闲置、待开发土地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加快闲置、待开发地开发建设。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组织对城区闲置、待开发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统计,同时加强对职能部门对闲置土、待开发地清理整治的督促领导。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总结过去的教训,科学规划,加快对闲置、待开发地的合理开发建设,尽快把“死地”变成“活地”,推动城市开发建设。同时,加快对规划的公建项目建设力度,适当加快土地出让步伐,丰满城市形象。
3、科学决策,和谐推进闲置、待开发地建设。建议职能部门结合各村实际,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灵活分别处置,特别对一些具有特殊情况、特殊背景的闲置、待开发土地,要加强与村组织及当地群众的沟通交流,共同协商协作,推动闲置、待开发地开发来带动村集体建设,同时对村级三产手续报批提供便捷服务。
4、强化管理,有效保护国有资产。职能部门对清查出的闲置、待开发地要划清准确范围,并做明显标志,开展对闲置、待开发地的整治,对乱倾倒垃圾进行清运,对乱种植行为限期清理,对乱搭建乱侵占的行为坚决制止,予以拆除,职能部门对闲置、待开发地要加强后续管理。
提案号: 002号 建议尽快引进先进焚烧技术,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垃圾“处理难”问题
提案人: 楚门联络组 玉城联络组 清港联络组
内 容:
生活垃圾已成为城乡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垃圾“处理难”亦已成为城市的“顽症”。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快速增多,据城管部门测算,垃圾日产量2009年达到600吨左右,到2020年可达800吨。因而垃圾处理引起了全县上下的关注,我们去年在政协全会上提出了《解决垃圾“处理难”问题迫在眉睫,建议尽快采取对策造福于民》的提案,并进行了“四见面“办理,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各方努力,目前全县现有和近期产生的垃圾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处置,缓解了“垃圾围城”的危机,并在寻求垃圾处理新项目方面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但是,上阶段所做的垃圾处理工作,仅仅是暂时性的缓解方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有效解决我县的垃圾“处理难”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原沉积的垃圾采取就地封存、泥土覆盖及绿化处理后,除大麦屿街道垃圾场因搬迁等原因未作覆盖外,其余乡镇都进行了覆盖处理。这种处理方式除坎门的垃圾堆放场取得一定效果,并已种植蔬菜、棉花等农作物外,其余垃圾堆放场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楚门的垃圾山仍然臭气冲天、蚊蝇满天飞,周边群众仍很不满。(2)、县垃圾处理中心托管及技术改造后,根本没有达到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的要求,2只焚烧炉每日仅能焚烧80-120吨垃圾,其余垃圾经分拣、压缩后就在应急填埋场填埋处理。垃圾处理中心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都达不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热能也未能有效利用。(3)、港北苔山北塘东侧及县垃圾处理中心西侧分别建设垃圾应急填埋场,并各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但远远达不到国家环保总局对垃圾填埋场的规范要求,存在着容积小、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带来严重的二次环境污染隐患等问题。(4)、全县垃圾收集系统至今不能正常发挥功能,有的乡镇如芦蒲的垃圾还是自行处理;有些乡镇耗费不少资金购置的垃圾压缩机仍然闲置而成为“摆设”;有不少村对垃圾“村集”工作不重视,有些村的中转房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乡镇对村集垃圾工作疏于管理、督促弱化,垃圾满天飞污染农村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
鉴于我县生活垃圾急剧增多,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要求,并且存在着二次环境污染的严重隐患,因而迫切需要寻求新的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县委县政府应痛下决心,尽快立项引进先进焚烧技术,建设一座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以求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垃圾“处理难”问题。
办理建议:
1、统一思想,尽快决策立项建设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厂。我县现有的垃圾处理中心由于设计上存在的严重缺陷,投资加以改造已是徒劳无功。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统一思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来废止现垃圾处理中心的设施,集中精力,因地制宜,尽快决策立项建设新型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各方协作,形成合力,保证新项目的尽快启动和顺利完成。
2、着眼长远,根本解决全县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①新项目选址放在现垃圾处理中心最合适。因现中心环山面海,区块相对独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区块总面积约250亩,能为新项目提供足够的空间;垃圾运输专用道路已在抓紧建设,隧道已贯通,而且随着县内交通网的完善,各乡镇的垃圾都能较快地运送到焚烧厂,便于集中处理。②新项目投资方式,仍以BOT方式运作较有利。但必须寻找资金雄厚、技术全面、管理完善、业绩突出的投资商进行合作,审慎选择,考虑周全,以利谈判结果能达到双赢局面。③新项目规模应着眼长远,先达到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左右,满足当前全县城乡垃圾集中处理的需求;预留一条土建工程处理线,待全县生活垃圾量增加后能够及时进行设备扩容安装建设。④组织准备。应尽快成立新项目建设指挥部,及早时进行新项目考察、设计,合作投资商的选择和谈判,以及工程上马后配合投资方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
3、及时谋划,妥善处理过渡期的生活垃圾。如果决定废除现垃圾处理中心,新建炉排炉垃圾发电厂约需2年左右时间。那么,对于新项目投产前这2年时间,全县垃圾如何进行处理?必须要及早谋划,妥善安排。一是对现有的应急填埋场适当扩容,加以完善,加强垃圾渗滤液的污染处理;同时要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能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二是对现有垃圾处理中心的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尽可能扩大处理能力,在新项目建成后再行拆除。这样势必要另找地块建设新项目,增加投资费用和建设难度。当然,有否更好的办法处置过渡期的全县垃圾?可以集思广益,进行深入论证,尽快确定过渡期处置垃圾处理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4、强化监管,进一步落实“村集”生活垃圾工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各乡镇(街道)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完善村集垃圾工作,落实责任,美化环境,改善农村卫生面貌。
5、加强宣传,及时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垃圾分类是实行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要尽早把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切实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要制订一定的奖励措施,激励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要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公共设施的布局和运输工具等各方面的准备等,切实筹划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提案号: 004号 关于完善县域交通体系,改变“外不快内不畅”现状的建议
提案人: 玉城联络组 池万青等
内 容: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畅通工程得到了有效的延伸和拓展,城区交通秩序总体上有所改观。但道路交通建设和交通管制措施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原规划路网不合理、道路建设与城市规划不配套等隐性问题日益凸现,道路交通瓶颈制约十分突出,“外不快、内不畅”现象越来越严重,直接影响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影响了广大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也影响了百强县的县城品位和文明形象。
玉环的交通现状与其他县市区的现代化交通对比,不但没有铁路、高速公路,而且到目前为止,连一条一级公路都没有,玉环是个百强县,产业凝聚密集,又是一个六七十万人的海岛县,交通单门出入,只有一条76号省道,还是单车道的混合交通是二级公路。目前,县内就有8万多辆车,就靠这一条路通行,交通拥挤不堪,交通事故频发。改善玉环交通环境的呼声十分强烈!
在城区内行车难、停车难、交通秩序混乱等状况异常突出。如环山小学、南三路与广陵路口、康育路、玉潭路、建设路、城中路等六大路口,遇上下班、上下学、早市交易等高峰时段,开不过车挤不过人是常事。在县城,坐车不如走路快,开车没有骑自行车便,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城区道路规划的先天不足和机动车的日趋递增,路窄车挤现象已很难调和。然而街头挤中添堵、堵了就乱的现象还时有显现:出租车与五菱车违规抢道越线、随意调头乱停车;遇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黄包车、自行车和行人一窝蜂争相抢行;游动商贩和街面店铺门前设摊,挤占人行道……;个别群众骑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黄包车、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抢速争道,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菜场附近的流动小商贩、临街商店在人行道上随意占道经营,占用人行道,使行人往非机动车道上走,非机动车往机动车道上占,安全隐患显而易见。
办理建议:
1、政府对县城交通基础设施加大投入。要下大功夫,化大力气,加大投入,加快跨海大桥、甬台温高速公路接线、76省道南延及大麦屿港工程建设。
2、对重大建设项目和县城区域规划调整,有效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道路交通有不利影响的要有改进措施,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应批准建设。把停车场建设纳入县城总体规划,按照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道路交通供需平衡的要求进行建设,县城交通功能的设置再也不能是可有可无的事情了。
3、改善老城区社会功能过于密集现象。对政府办公、商贸服务、群众居住功能作适当分离。路就这么几条,地方就这么点大,难以容下如此多的功能。是启动旧城改造,还是政府大院外迁,应尽早组织调研论证。
4、在现有条件下挖掘潜力,缓解瓶颈问题。首先要理清城区道路流量的真实数据和负荷程度,摸清人流车流的规律。其次要找准潜在的可利用资源,再次在考虑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对规划布局不合理的和影响交通流量的进行科学调整,适当取消街头一些不实用和影响交通的设施和景观等。
5、罚教并举,加大处罚违章力度。学习国内外城市交通管理先进经验,加强交通管理科技投入,在拥堵路口增设监控设施,实时拍摄,从严查处,提高违章成本,把主动和被动的违章行为纠正过来,形成良好的以遵章行驶为荣、以违章驾驶为耻的新风尚。
6、建议倡导绿色交通模式。县城区域不大,南北东西也不远,县级机关部分干部已经开始以步代车上下班,这个头带得好。倡导绿色交通模式,于国于民,于人于己,于节能减排于环境质量,均得益,我们何乐而不为之呢。
提案号: 031号 以群众生命为重,在76省道复线尽快落实交通安全措施
提案人: 陈树民 杨冯潘 杨跃进
内 容:
76省道复线的开通,使我县多了一条对外联接的通道,对于拉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伴随76省道复线开通后的交通事故高发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从龙攻门到田岙这一段系事故高发地段。我们曾在2007、2008年两次通过县政协社情民意反映的渠道向县委县府作了反映,王国忠县长、柯昕野书记非常重视先后作出了批示,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些地段安装隔离带、有些路口铺设了减速道钉等,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76省道复线的交通事故仍然居高不下,并呈上升的趋势。据了解,2009年度在龙攻门至田岙段就因车祸致死计15人;到今年1-2月份不到2个月,又有5人死于车轮之下;发生交通事故主要的时间段在晚17点至21点之间。76省道复线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已到触目惊心非抓紧整治不可了。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再次请求县府及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快落实各种交通安全措施,有效降低76省道复线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办理建议:
1、加强全线有效照明。现在虽然安装有路灯,但数量不足,亮度不够,照射角度也存在问题。县府应挤出1000万元左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复线的照明问题。要以村庄和道口为重点安装有效的路灯,保证夜间有充足的照明,使行车和行人安全过路,确保这项“救命工程”的顺利完成。
2、尽可能减少道口。原设计在76省道复线与村庄交接处有120多个道口。现在不仅没有减少,有些村民还自行填挖形成道口,现约有140多个道口。道口越多,行人车辆越多,事故也随之增多。政府牵头,有关部门联动,下大决心依法关闭那些隐患较大、不合理的,特别是那些非法形成的叉道出。尤其在事故多发地段要完善路口标志线、警示桩、隔离带、红绿灯、减速杠或车速监测等设置;尽可能控制非机动车进入快车道,减少行人乱窜横穿公路,有效降低路口事故的发生,同时,坚决拆除影响交通视线的该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物。
3、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交通管理、交警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周边村庄,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有关媒体,大力开展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乡镇、村居交通安全责任,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在村庄密集和道路平直地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大型交通安全宣传牌,在事故多发地段,设置警示牌,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要安全通行。
提案号: 055号 关于按区域对城乡污水科学处理的建议
提案人: 管银荣 梁炜立 胡再富 章夏斌
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县的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而农村住宅却成为外来务工者居住场所,全县大约有人口60万人。近几年我县着力优化经济增长方式、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粗放型经济增长及作坊式小企业对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等问题仍较突出。加上人口资源对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淡水资源缺乏而造成大部分的河道河水为劣五类,如城关的三潭河、天开河、玉坎河和坎门河、陈屿庆澜河等河水成了“七彩河”,夏天时臭气冲天;水库饮用水普遍存在富营养化,如牛栏、仰天湖和里墩水库受工业的废水污染后重金属严重超标;还有农村的生活污水和作坊式的小企业工业废水任其排放,有的溢到土壤、有的流到河道、有的流到溪坑;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严重的是蔬菜出卖时在这些污染水中浸几个钟头增重。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我县虽建污水处理总厂,但受复杂的地形高低、污水管过长等原因;很难将污水入管网进行处理,造成污水处理厂“晒日头”。
办理建议:
1、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地按区域地理条件重新对城乡污水分区块进行规划,可以借鉴温岭市污水处理经验。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班子,制订全县城乡污水处理工程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分批建设。
3、坚持设施建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确保运营、管理措施到位。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着力改善城乡水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
提案号: 009号 关于推进绿化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 农业组
内 容:
森林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范自然灾害、净化空气、消除噪音、绿化美化生活环境等功能,绿化建设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发挥着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的作用。绿化造林事关人民的生存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由于玉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林地被各类工业园区及道路建设所征用,加之森林火灾与森林虫害(松毛虫病与黄龙病等),我县的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46.1%下降到2007年的42.1%,远远低于浙江省60.5%的平均水平。同时我县森林林相单一,林种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自然度低,景观效果不佳。我县绿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地位极不相称,生态县名不符实。如何偿还生态保护、绿化建设上的欠债,协调好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提高绿化建设水平,加快绿化建设步伐,构筑绿色生态屏障,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政府下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纵观玉环县绿化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要求(五年内投资五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5%)和绿化建设现状,我县绿化建设面临着诸多问题:
1、森林覆盖率低。目前我县森林覆盖率为42.1%,远低于全省(60.5%)和全市指标(62.2%)。
2、林种结构不合理,重数量,轻质量。以往我县绿化造林往往只追求面积上的粗放型扩张,山体绿化以针叶林为主,植物品种单一、种植结构不合理,景观单调等问题突出。
3、绿化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参与度不高。目前,在公众的思想观念中,植树护林是政府的事, 没有认识到绿化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创造宜居家园和提升生存质量的核心内容,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绿化建设的社会关注度不高,城乡居民参与绿化造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没有调动和发挥好。
4、绿化资金投入不足。投入是搞好绿化造林的必要条件,近年我县山林绿化经费每财政年度预算仅200万,每年造林3千亩左右,城区绿化预算500万左右,远远达不到规划的投资额度,投入不足,从根本上制约了绿化建设的有序开展。
5、绿化用地落实难。由于我县的耕地和山林都已定权发证, 承包权属于特定的个体,作为生态公益事业的绿化建设,面临无地可用的窘境。目前山地大多被划入农保地,山林绿化建设受严格的耕地保护法规制约,同时平原土地资源紧缺,绿化用地征用十分困难。
6、涉及部门多,职责不明确。绿化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镇乡,分别由四个副县长分管,缺乏权威有效的协调督促机制,又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绿化建设规划指导,致使绿化工作职责不够明确,林特只管山林,城建只管城区、各乡镇,水利、交通、矿山等部门各种门前三分地,存在应付推诿思想,绿化工作难以凝心聚力,形成整体效应。
7.绿化建设管护工作不到位。近年来,我县森林火灾频发,虫害严重,据林业部门统计近三年来减少森林面积千余亩。文旦由于黄龙病和冻害,产业规模不断萎缩,面积已从4.57万亩减少到1.72万亩。我县的大多矿山,开采后植被破坏,表土裸露,水土流失严重。我县有林地22.76万亩,林业公安人员少,护林员又老,林业行政执法和管护力不从心,加之绿化建设管理职责不清,考核管理措施不力,绿化管护缺乏有效的运行载体,设施建设和规划滞后,出现重栽植,轻管护的局面。
办理建议:
1、因地制宜,科学统筹编制绿化建设规划。根据我县立地条件和气候等实际情况,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布局、适地适树、科学栽植的原则编制绿化建设规划。栽植树种主要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和经济效益较好的果木如文旦、杨梅、枇杷等,使其适应当地自然条件, 降低管护成本,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又能让农民增收。调整和优化林种结构,以阔叶林为主,实行针阔相间、混交种植,提高抗火灾能力和抗病虫害能力。通过退耕还林、林相改造、无林地和火烧迹地更新造林,营造以阔叶林为主的混交林,使树种结构优化,林相协调,林分质量提高,达到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效果,逐步形成绿化、彩化、美化的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
2、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绿化任务。绿化建设涉及众多部门与镇乡、村居,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县委县政府应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绿化任务,整合各部门及镇乡与社会资源,凝聚合力做好绿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同时,应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绿化建设考核机制和绿化管护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我县绿化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3、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促进绿化建设有序开展。绿化建设是生态公益事业,绿化建设资金应以政府为主导,并把绿化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要制订和出台有关激励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措资金,建立起绿化建设资金长期投入的政策保障体系,促进绿化建设有序开展。
4、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绿化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应制定出台政策通过采取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调整、占地补偿、租地等多种途径落实绿化建设用地。
5、加强宣传发动,调动各方积极性。绿化建设涉及千家万户和方方面面,只有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绿化建设才有动力和活力。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特别是对森林面积的减少造成我们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和生态功能不断退化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绿化工作的重视,引导他们自觉参与到绿化建设中来,形成热爱森林、养护森林的良好社会氛围,懂得善待森林就是善待我们人类自己的道理,使“绿化”意识深入人心。同时,要召开各种类型的绿化动用大会,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通过城乡共建、村企共建、党政机关挂钩共建等多种活动,着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的平台,不断拓展生态建设空间。
提案号: 019号 关于加快实施“退二进三”工作的提案
提案人: 梁平
内 容:
改革开放以后,我县工业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建设日新月异。由于建设规划调整等历史因素,建城区内许多工业企业用地性质与现行规划发生较大抵触。有些工业企业经过合法手续已开发房地产或经营商业;有些企业仍坚守阵地从事工业生产;更有一些工业企业未经批准就改作商用或出租获利。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县建城区内地价不断飚涨,上述工业用地蕴藏着巨大经济利益。从某种意义说,规划用途实际上就是资源。不同用途的产权须以不同的代价去取得。调整规划就是调整资源分配。未经批准及未支付相应代价而私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就是变相侵占公共资源和利益。据了解,上述情况在玉城、坎门两区就达20多万平米。这个问题存在,既显失公平,也不利于我县城市建设和整体品位的提高。对此,县委县政府提出“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的思路和对策,但至今效果仍不明显。
办理建议:
1、由县政府牵头建设规划、国土、城管、财政、经贸、法院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制定有法可依、实际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加强“退二进三”工作。
2、对仍在生产的工业企业,以开发区的土地予以置换,或以多换少,或等量置换但经济上予以适当优惠或补偿。
3、对目前已私自改作商用或三产用途的工业性质的土地和房产,按制定的办法予以征用,纳入土地储备,依法拍卖后部分增值所得返还给企业作为合理的经济补偿。或分别情况,予以补缴有关基金费用后,办理相关手续,就地合法变更为商业用途。
4、鉴于“退二进三”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对已改变用途的工业用地,制定办法适当征收级差地租。
5、“退二进三”是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涉及多方利益,既要善用行政手段,更要重视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利益调整时应充分照顾到原产权方的合法权益,才能顺利推行。
提案号: 082号 关于要求提高企业计划用水量的建议
提案人: 曾柳叶 梁治初 林夏森 高全献 徐学来 苏光茂
内 容:
水,是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工业用水量呈逐年递增趋势。随着节约用水的全面深入展开,一方面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节水意识;另一方面因为计划用水量过低,导致大部分企业都要支付高额罚金,抑或占用大量生活用水,致使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怨声载道。就拿清港为例,清港目前共有企业1800余家,其中规模企业有146家,随着经济的复苏,产业得到进一步的扩张,企业用水日益紧张,规模企业每月基本上都要支付高额罚金(一般要超过计划用水的三分之一),企业为了按计划用水,只有舍小保大,员工宿舍经常性停水是他们计划用水的常用办法,而小型企业(包括作坊式企业)为了实行计划用水,只有自行解决,取用地下水、河水抑或循环用水是他们的惯用“伎俩”,久而久之,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混为使用,就会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县目前通过境外引水,加上我县水库通过改造后,水资源相对非常充足,而工业用水比例较低,据今年1月份用水统计来看,全县售水量156万吨,工业用水只有32万吨,占20.5%。与台州内的椒江、路桥、温岭、黄岩相比,我县工业用水比例极其低,他们工业用水比例都高达50%以上,椒江甚至高达60%以上。我县的工业用水比例较低的原因是我县的供水与节水部分分离,节水部门没有根据目前水源的实际情况出发,不科学,造成企业有水不敢用的局面。有计划地逐步提高工业用水审批量,是我县当前工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办理建议:
1、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合并,便于操作,方便群众;
2、根据行业性质、企业规模,制定分类用水标准;
3、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计划用水量;
4、用水企业应逐步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或其他节水措施,降低用水量,同时可采用阶梯式收费,达到节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