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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玉环县委员会先进委组评选办法(试行)
2010-04-09- 00:0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玉环县委员会先进委组评选办法(试行)

2009年11月10日县政协七届二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政协专业委组和地方联络组是政协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基本单元,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基础。为了进一步活跃县政协各专业委组、地方联络组活动,引导全体政协委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履行职责,提升县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参与评选的对象为:社法委、港澳台侨民宗委;经济委和科教文卫体委所属各专业组;玉城、坎门、大麦屿、楚门、清港联络组(处)。先进比例为30%。

二、评选条件及计分办法

(一)专业委组

1、坚持每季度集中一次学习或活动的制度,形式多样,注重实效(30分)。未达到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5分;委员参与率未达到70%以上,每降低5%扣5分;学习或活动后,未及时向县政协上报出勤记录和信息的,每次扣5分。

2、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积极撰写提案,委员提案率达80%以上(40分)。提案率每降低5%扣5分;被确定为“四见面”办理提案、重点提案或评上好提案的,每件加10分(可累计加分)。委员应在承办单位提案答复后的一个月内作出一次反馈,逾期每件扣2分;二次反馈应于当年规定时间内作出,逾期每件扣2分。

3、广泛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稿件被县政协录用6篇以上且被市政协录用达到2篇(40分)。未达到规定篇数,县级的每少1篇扣5分,市级的每少1篇扣10分;市级录用超过的或被县党政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被市领导批示或省政协录用的,每篇加20分;被省领导批示或全国政协录用的,每篇加40分。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立论,上送有质量的调研文章(含撰写《玉环政协论坛》稿件)1篇以上(20分)。没有调研文章的不得分;被政协办发文转送或被《玉环政协论坛》刊发的,每篇加10分;被转为主席会议建议案的,每篇加15分;被转为政协常委会建议案的,每篇加20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含以县政协领导署名发表),每篇加20分。

5、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主动进行协商议政活动不少于1次(20分)。未开展协商议政活动的不得分;注重协商质量,与政府部门进行对口协商活动,有书面材料反映并被采用的,每次加5分;与县政府进行专题协商活动,有书面材料反映并被录用的,每次加10分;委员在政协年会上作大会发言(含书面发言)的,每篇加10分。

6、配合县政协做好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推动党委政府工作(20分)。民主监督员全年未参加活动的,每人扣5分。

7、委员积极参与当地的“三个文明”建设,遵纪守法(20分)。委员若有违纪行为受党政纪处分的,每起扣10分;触犯刑律的,每起扣20分。

8、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政协办公室送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10分)。逾期送交的,扣5分;未送交的,不得分。

(二)地方联络组

1、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和活动制度,每年学习或活动6次,形式多样,讲求实效(30分)。未达到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5分;委员参与率未达到70%以上,每降低5%扣5分;学习或活动后,未及时向县政协上报出勤记录和信息的,每次扣5分。

2、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积极撰写提案,委员提案率达80%以上(40分)。提案率每降低5%扣5分;被确定为“四见面”办理提案、重点提案或评上好提案的,每件加10分(可累计加分)。委员应在承办单位提案答复后的一个月内作出一次反馈,逾期每件扣2分;二次反馈应于规定时间内作出,逾期每件扣2分。

3、广泛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稿件被县政协录用6篇以上且被市政协录用达到2篇(40分)。未达到规定篇数,县级的每少1篇扣5分,市级的每少1篇扣10分;市级录用超过的或被县党政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被市领导批示或省政协录用的,每篇加20分;被省领导批示或全国政协录用的,每篇加40分。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立论,上送有质量的调研文章(含撰写《玉环政协论坛》稿件)1篇以上(20分)。没有调研文章的不得分;被政协办发文转送或被《玉环政协论坛》刊发的,每篇加10分;被转为主席会议建议案的,每篇加15分;被转为政协常委会建议案的,每篇加20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含以县政协领导署名发表),每篇加20分。

5、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主动进行协商议政活动不少于2次(20分)。协商议政活动每少1次扣10分;注重协商质量,与当地政府或部门进行对口协商活动,有书面材料反映并被采用的,每次加5分;与县政府进行专题协商活动,有书面材料反映并被采用的,每次加10分;委员在政协年会上作大会发言(含书面发言)的,每篇加10分。

6、配合县政协做好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推动党委政府工作(20分)。民主监督员全年未参加活动的,每人扣5分。

7、委员积极参与当地的“三个文明”建设,遵纪守法(20分)。委员若有违纪行为受党政纪处分的,每起扣10分;触犯刑律的,每起扣20分。

8、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政协办公室送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10分)。逾期送交的,扣5分;未送交的,不得分。认真履行政协职能,积极探索提升政协“三化”建设水平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思路,其经验做法被县政协发文推广的,加20分。

(三)计分说明

考核基本分为200分。既属专业委组又属地方联络组的委员,其大会发言、论坛稿件、社情民意信息、提案等(以个人名义上送或发表的)得分分别以50%计入其所属的专业委组和地方联络组。未集体提案获得的加分,若以个人名义联合提出的,领案人按60%计分,其余按40%平均计分;若以委组名义联合提出的,相关委组各按60%计分。加分无上限,扣分至本项目基本分扣完为止。

三、评选程序

每年年终将开展评选先进专业委组和地方联络组活动。评选时,先由各专业委组、地方联络组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写好书面总结,在委组负责人会议上进行汇报交流,然后由县政协机关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打分,从高分到低分评出先进专业委组、地方联络组(其中,社情民意信息被市政协录用未达到2篇,分数未达到40分的不能推荐为先进委组),报主席会议审定。

四、表彰办法

对被评为先进的专业委组、地方联络组,在县政协全会上进行通报表彰。

五、本办法于2010年度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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