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是一项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内涵丰富、文化色彩鲜明、文化作用明显的事业。在人民政协60年伟大实践中孕育生成了独树一帜的政协文化。在人民政协事业迈向新进程的今天,加强政协文化研究,弘扬政协文化精神,推动政协文化建设,是深化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它对于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的履职水平具有积极教育和导向作用,对于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基础作用,对于丰富和发展人民政协理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国际影响力具有强大阐释和传播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把政协文化建设不断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一、政协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类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构成的有机整体。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文化是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的总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集体理性和智慧的历史结晶,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并以巨大的反作用力推动或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文化无处不在,渗透在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成为规范和导引人类行为的深层因素。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魂和血脉,是一个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在当今世界,文化作为软实力的核心表现形式,更成为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治受经济的制约,也受文化的影响。有了政治社会,就有了政治文化。政治文化就是政治系统中存在的政治主观因素,包括政治心理、政治价值和情感倾向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政治运作,都是以相应的政治文化为条件,都是在一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在政治世界里,政治文化作为政治的内在精神,影响着政治行为的方式、政治过程的方向、政治模式的选择、政治制度的运作、政治变革的进程,为政治体系存续和社会稳定提供必要的社会心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政治。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最富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它的产生发展与我国政治文化密切相关。人民政协不但有着客观的政治结构体系,而且也有着与之相对应的观念形态的政协文化。政协文化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政协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其性质来看,是反映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协商民主实践的文化形态;就其内容来看,包括人民政协的政治信念、思想理念、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及独有的风格和气度;就其功能来看,是孕育和催生政协事业的文化基因,是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人民政协六十年的历程中,政协文化就如一条血脉,渗透在政协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始终。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政协组织的政治运作、政协委员的政治行为都受着政协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体现着政协文化精神,显现着政协文化特色。
政协文化作为我国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内核,从文化层面上揭示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从文化层面上回答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本精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也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理论基础。尤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更是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的理论依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和力量源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道德基础。所有这些都是人民政协最根本的价值准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价值追求,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等等,都集中反映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是人民政协所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和不懈追求。人民政协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思想基础,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二、政协文化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不竭源泉,是华夏儿女团结奋进的共同精神家园。人民政协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政协文化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之中,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政协文化传承了中华和合文化传统。和合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和合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管子认为“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东汉以后和合为儒家、道家、佛家通用,成为概括其本身宗旨的综合性范畴。中国传统和合文化,从宇宙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等层面,深刻阐发了“和合”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义,揭示了“和合”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及身心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和合作为文化理念,被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天人调谐、和而不同、贵和执中、和衷共济,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价值准则、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人民政协强调“求同存异”、“兼容并包”、“荣辱与共”、“囊括一切”的理念,汲取了和合文化的精华,实现了和合文化的当代价值。
政协文化传承了中华忧乐文化传统。“忧”与“乐”集中反映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对国家、民族的一种政治责任、政治关怀和政治担当。从孔子的“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君子忧道不忧贫”,到孟子的“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再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以及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充分反映了传统知识分子把个人命运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不重物质享受、注重精神价值实现的“忧乐”情怀,成为自古以来中国绝大多数知识分子的共同精神品格。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认真协商监督、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建言立论,这种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无疑与中华民族忧乐文化传统一脉相承。
政协文化传承了中华谏言文化传统。我国历来有“纳谏则世治,杜谏则世乱”之说。早在氏族社会里,谏言就作为公众舆论监督而出现,可谓“尧有谏鼓之悬,舜有谤木之立”。在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里,大凡谏言都是向最高统治者建议和规劝。孟子说:“君有过则谏。”大多数谏言都是为封建王朝的长远利益、为国家人民的整体福祉着想的,是从拥有“醉里挑灯看剑”的豪情志气和“金戈铁马驰骋”的壮烈情怀的进谏者胸中奔泻出来的。正是历朝历代的进谏者秉承以道为己任、从道不从君、从道不从势的原则,创造了直谏、曲谏、反谏、泣谏、讽谏、死谏等丰富多彩甚至惊心动魄的进谏方式,上演了一幕幕以道事君、以道评君甚至以道抗君的历史活剧。民主监督是政协的重要职能,是通过提出意见、建议与批评的“言谏”方式开展的。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实践中,广大政协委员恪尽职守、敢于直言、勇于监督、善当诤友,发扬光大了我国几千年的谏言文化传统。
政协文化传承了中华策士文化传统。在中国古代社会,策士或谋士,泛指出计策、献谋略的人,是足智多谋的智囊。他们依靠自己的知识、才能、经验与思维能力,帮助统治者审时度势,出谋划策,运筹帷幄,治国兴邦,在中国古代社会扮演了非常特殊的角色。得谋士而得天下,在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屡见不鲜。策士们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才智谋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思想文化结晶。人民政协是智囊团、人才库。政协委员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实际上传承和发展了中国古代策士文化传统,担当了党委、政府的“高参”、“谋士”的角色。
政协文化传承了中华民本文化传统。民本一词源于《尚书》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和《春秋毂梁传》的“民者,君之本也”。从先秦到明清,不少思想家以及封建统治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阐发了民本的思想,形成了在思想上要爱民、惜民、重民,在经济上要养民、富民、利民,在政治上要安民、信民、从民等观点。这一思想虽有历史局限性,但它把民众当作社稷的根本,以民众为施政的基础,即使是在今天也仍然具有积极意义。人民政协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履职为民,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作为重要任务,这不仅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也传承了我国民本文化精神。
三、政协文化有着丰富的表现形态
政协文化重和谐、讲协商、尚兼容、谋创新、求实效,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普遍特征,又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独特表现形式。
政协文化是和谐文化。和谐文化是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文化形态。政协的组织属性、工作主题、根本任务和工作方式都体现了和谐的精神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谐是人民政协的重要思想基础。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大联盟,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大团结,是中华民族团结和谐的象征。和谐是人民政协的价值追求。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突出以和为贵,促进各利益主体的共存、共生、共利,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和谐是人民政协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人民政协承认差异,承认矛盾,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讲求和以处众、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共存、协调并进,思维路径是求和,工作方法是协调,工作态度是和气,工作关系是合作,工作氛围是和睦,工作目标是实现政通人和。
政协文化是协商文化。协商是各利益主体通过共同商量、相互沟通、交换意见,以寻求共识、达成协议、协调行动的途径。人民政协是一个协商机构,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作为制度性安排的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渠道。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就是政治协商,其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也带有明显的民主协商性。协商作为文化首先是一种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行为模式。无论是在人民政协内部,还是在处理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中,人民政协总是遵循达成共识的原则,采取协调、协作、协商、协和、协力等融通方式。协商作为文化更是一种精神。协商强化了民主的精神,也体现了平等的精神。在协商中不能强加观点,不能强迫命令,要关切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协商渗透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政协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最基本原则,是政协组织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最鲜明的风格,是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的最显著特征,是政协文化最核心的要件。
政协文化是兼容文化。海纳百川,地承万物。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这构成了政协文化的重要特征,也集中反映了人民政协的文化气度和博大胸襟。这既体现于人民政协组织构成上,更体现于人民政协在处理内部各方面不同意见时所采取的态度和方式上。人民政协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坚持阶层不同目标同、界别不同理想同、利益不同大局同、意见不同责任同,具有组织上最为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在人民政协,实行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贯彻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政策,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鼓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各种看法得到充分表达,使各种利益诉求得到反映和关切,使各种智慧得到交汇和融合。所有这些都充分展示了人民政协兼听则明的坦荡胸襟、开放体谅的恢弘气度、兼收并蓄的价值追求和宽容包容的政治智慧。
政协文化是创新文化。创新是时代精神,也是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不竭源泉。人民政协本身就是创新成果,是顺应“二战”后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国际潮流,又实事求是地紧密结合当时中国实际,建立的一种原创性的民主政治制度形式。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鲜明的探索性、创造性和实践性。六十年来,人民政协从理论到实践,从基本性质到主要职能,从工作主题到工作原则,从组织构成到方式载体,都是在创新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创新是理念,创新是方法,创新是精神,创新是智慧,创新已内化为政协的文化因子。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人民政协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增强创新动力,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创新智慧,投身创新实践,做到永立时代潮头、永葆生机活力、始终与时俱进。
政协文化是求实文化。求实是科学精神,是道德责任,是工作作风,是政治品格。求实文化就是倡导尊重科学、遵循规律的文化,就是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文化,就是践行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文化。求实务实,这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求实是政协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果在政协履职活动中都充斥着套话、空话、假话,听不到真言、诤言、肺腑之言,也就失去了政协这一政治机构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求实是政协的重要责任。人民政协必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求实是政协委员的政治品格。在政协的履职舞台上,我们可以看到政协委员们深入实际、了解实情的身影,敢于直言、秉笔直书的风采,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勇气和科学态度。可以说,求实务实,是政协的突出优势,是政协的一贯秉性,是政协文化的品格和要义之一。
四、建设政协文化必须做好“化”字文章
商机可以抢占,文化只能养育。建设政协文化,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文化的力量在于“化人”,化为人之气、民之俗、市之风。建设政协文化,关键要在“化”字上下功夫,做实做好“化”字文章。
要深化于研。要认真总结人民政协走过的六十年光辉历程,深入挖掘人民政协履职实践中蕴含着的丰富文化内涵,深刻把握政协文化的本质属性、基本要素和结构体系,进一步揭示人民政协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文化气度和精神品质,进一步研究政协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目标要求和途径措施。研究政协文化,必须要有理论的高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框架中进行;必须要有历史的深度,探本溯源、取精用弘,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汲取营养;必须要有国际视野的广度,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积极成果;必须要有实践的厚度,坚持面向实际、面向实践,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元素,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要内化于心。文化影响力的持久和深远就在于能融入人心,从思想上、心理上、情感上影响、引导人们的行为。要抓教育,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学习研讨政协文化,使他们认识、认同政协文化;要抓宣传,营造政协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抓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理、寓教于情、寓教于乐,给人以启迪、感化与陶冶。要积极发挥政协文化的教育、导向、引领、凝聚功能,使政协文化所倡导的思想理念、价值追求、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潜移默化到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精神世界中去,成为他们的“思维密码”和“文化基因”,成为素质和习惯,成为自我意识和自觉行动。
要外化于行。“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一种活的有生命力文化一定是实践中的文化。文化的力量只有在对象化活动中才能得到展现和确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是政协文化的实践主体,要自觉担当起政协文化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的责任,努力做到知行合一,使政协文化的“精气神”生动展示在履职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自然流露在每一个政协人的言行举止之中,使政协文化建设与政协工作实践同步伐、相适应,结出丰硕的果实。
要固化于制。制度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和固化形式,文化是制度的内在灵魂和价值核心。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文化带有内生性、感化性、导向性和久远性,是政协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要将人民政协制度建设与政协文化建设融会贯通起来,将政协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注入政协工作的制度规范之中,转化为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发展的有效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政协文化建设的长效化。
要实化于效。政协文化虽然“无形”,其成效却必须“可见”。要找准政协文化建设的落脚点,不断丰富政协文化建设的平台载体,在促进人民政协履职水平的不断提升中,把政协文化建设的成效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使人民政协工作呈现出更加强大的亲和力、感召力和渗透力,使政协文化真正“化”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