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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污水处理 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2010-03-26- 00:0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近三十年来,玉环在改革的号声中昂首阔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连续多年跻身全国百强县。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衍生物——城乡污水却与日俱增,严重影响城乡生态环境。目前,全县13个流域、54条河流、424个河段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源是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禽畜养殖污水,水质不断恶化,极大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城乡可持续发展。如玉坎河、楚门河、洞善塘河、庆澜河、青沙河的水质为V类或劣V类,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严重超标。

面对严峻的形势,县委、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联合各部门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建和在建污水处理厂有三家,其中总投资2.59亿、日处理污水6万吨的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几年前已投运;占地面积30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一期为1万吨)的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也已于去年10月份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改变了原先我县大部分污水直排入河的状况。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县污水处理形势仍不乐观,城乡污水排放、处理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污水总量大,但截污率低。2009年,全县城乡生活污水排放总量710万立方米,工业废水排放量200万立方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1%。特别是老城区及农村排水系统基本为雨污合流,不但影响污水处理率,而且一旦下雨污水外溢,就直接污染周边生活环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一些居住区、宾馆饭店等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一些乡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禽畜养殖污水靠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或未经处理排入附近河道。

2、部分乡镇仍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大麦屿街道作为我县五大集镇之一,集聚了大量的人口和企业,但县里从2008年开始提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芦浦、龙溪、干江等地由于缺少处理设施,污水也得不到有效处理,部分河道污染严重。即使在拥有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的乡镇,也存在因排污口和排污泵站的排出口建设位置不当等问题而影响处理结果。再加上农村禽畜养殖场对污水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强,污染防治技术及排污设施缺乏,养殖业污水直排成为农村水域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3、部分工业园区存在先建厂房后建排污工程的现象。工业功能区和工业城(除近年开发的滨港工业城和漩门二期工业城外)存在先建厂房生产后建截污工程的问题,而且不少的村级工业小区至今还没建成截污设施。漩门工业城虽然在路网建设中严格按照规划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但污水管网建设在2008年才实质性启动,起步较晚。据了解,漩门工业城已建成污水管网30公里左右,仅占计划任务的1/10左右,严重暴露出工业城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

4、资金支持力度不足。治污建设投入大,见效慢,因此资金投入的积极性也不高,目前治污经费已远远不能满足治污建设的需求。如政府对农村禽畜养殖污水处理补贴不足,难以调动各养殖场对污水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实施区域污水处理模式,逐步推进各区域污水处理中心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污水处理网络体系,方能改善污水排放和处理现状,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主要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快一、二、三级管网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遵循“厂网配套、管网先行”原则,搭建污水总管网络骨架,加快污水一、二、三级建设进度,扩大管网覆盖面和服务区域,做好管网配套设施连接,提高纳管容量,提高污水入网率。要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制定城乡地下管网改造方案,加大城乡地下管网改造的力度,切实解决污水直排和地下管道因老化破损而造成污水四溢的问题。抓好工业城污水预处理中心的同时,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在污水预处理中心建成投入试运行时,能有效发挥作用。

2、工业园区坚持环保设施建设先行原则。无论是镇级还是村级工业园区,坚持环保设施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建立雨污分流系统、污水压力管道以及工业污水输送泵站,将企业产生的污水统一收集后输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严格要求企业落实治理方案、治理工艺、治理设备,特别是对中重度污染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具体落实。

3、多元化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建设。一方面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县和乡镇两级财政设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对农村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大补助力度。对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财政按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对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按实际接入的污水处理量进行一次性补助。另一方面,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提高收缴率,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限期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补偿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

4、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将污水治理纳入各乡镇年度考核之内,对乡镇污水建设实施滞后或污水收集率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参加示范村、生态村评比。对工业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已建设施不达标的,由环保部门对规划截污管网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制,直到达到相关要求,以此建立治污建设资金、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全县上下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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