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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玉环 改善人居环境
2010-03-25- 00:0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建设生态玉环,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生态建设对改善玉环人居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县委、县政府早在1998年就作出决定,要在全市率先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1998年底我县被列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2000年6月份,又被批准提升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3年7月结合生态省建设,我县将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转为生态县建设。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两条主线,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还有许多突出的生态建设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生态玉环建设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都保持在2%左右,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也都在400万左右。编制实施了《玉环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主要工业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不断得以改善。全县11个乡镇(街道)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67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16个村通过市级生态村验收,150多个村被命名为县级生态村,楚门镇和垟根村被列入市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镇村。我县还系统实施了绿化、水电基础等六大生态工程建设,生态产业蓬勃发展,饮用水源保护、城乡绿化美化稳步推进。这些都为我县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在实际推进生态县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盲点和薄弱环节,离“生态玉环”尚有较大距离。

一是生态建设步伐有待加快。从全市来看,开展生态县建设是我县最早提出的,但目前我县还未真正完成创建。而天台、临海、温岭等县市已成功创建了省级生态县市,仙居县委、县政府也已提出2010年要创建省级生态县。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情况下,我县若不迎头赶上,缩小与先进县市的差距,将在全市处于落后。

二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力度和宣传力度欠到位,生态环境意识薄弱,在我县仍具普遍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经济工作时,缺少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自律不足,不能把生态建设与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群众对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够。

三是生态建设支撑基础仍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度不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入网率不高,污水处理厂等设施没有充分发挥效用,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高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四是地表水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地表水,尤其是河系环境质量改善缓慢。河流污染仍较严重,水环境质量仍达不到功能区水质标准,这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反映的一个焦点问题。

五是配套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以生态环境建设为导向的政策,及生态建设效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

二、加快生态玉环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设生态玉环,改善人居环境,是实现玉环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应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并举,繁荣经济与保护生态同步。

(一)改革生态建设工作机构。针对目前生态建设任务艰巨,领导小组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无法集中全部精力处理生态建设繁重事务的情况,建议改革工作机构,将县生态办与县创建卫生城市办、创建文明城市办等多而合一,专职负责创建工作,统筹安排生态建设一切事务,从而理顺关系,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争取在2010年创建省级生态县。

(二)加快重点生态项目建设。重点生态项目建设是整个生态建设体系的基础和支撑,在生态建设中的地位至关重要。从玉环实际出发,当务之急是抓好以下三方面的重点基础工程: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强化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以抓好玉坎河整治为突破口,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高污染的生产工艺,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三)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品牌。在工业领域,以节能、降耗、减排和创建绿色企业为抓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低能耗、低物耗、低污染产业,坚决取缔重污染且不愿治污的企业和产业。加快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以生产绿色和有机食品为抓手,大力发展高产、高效的生态农业。在三产领域,鼓励精品观赏性休闲生态绿化项目开发,积极培育生态环境建设产业。

(四)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深入推进《玉环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两年实施计划(2009-2010年》实施,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搞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垃圾集中收集、河道清淤整治、村庄环境绿化等问题,确保农村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环境整洁、形态秀美的新农村群落。

(五)完善生态利益驱动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为主的市场机制,赋予参与主体追求生态建设利益最大化的积极性。

(六)营造良好生态建设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批评、揭露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建设,使生态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同时,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环保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和生态村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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