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之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寻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已成为当今世界普遍追求的一个目标。玉环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进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不但需要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且需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满足人们对环境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为此,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发展来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来促进发展,走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
一、我县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质量总体还相当恶劣。以去年第4季度的监测结果为例,我县大气环境中的二氧化硫、降尘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上升,可吸入浮颗粒物平均浓度较第三季度高0.027mg/m3,Ph值为4.66,酸雨率为100%,并有加重的趋势。水体污染日益严重,我县五大河流中,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仅占14.3%,四类标准占28.6%,劣五类标准占57.1%,也就是说,85.7%的断面水质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地下水体污染呈加重态势,由于污染日益积累,全县地下水已无法饮用。饮用水源地中,小闾、小陈岙、玉潭和横培水库符合二类标准,其他水库都属于三类标准。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县传统产业升级滞后,结构型污染十分突出,以水暖阀门、汽摩配、铸造、化工、家具等传统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尽管在近年的优化调整中,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污染环境的现象仍然没有有效改变;加上公众环保意识总体水平不高,企业环境污染长效管理不到位,偷排、漏排或超标准排放现象存在,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等。
(二)环境污染纠纷时有发生,环境信访居高不下。去年县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967件,其中废气污染投诉443件,占45.8%,噪声污染投诉202件,占20.8%,废水污染投诉318件,占32.8%,其他污染投诉4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对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历史欠帐过多,相当一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布在农村、城镇的居住区或种养殖区附近,造成企业污染遍地开花,环境与经济未能协调发展,区域随机性污染特征明显。二是过去的城市规划在环境管理上考虑欠缺,各种功能区布局不合理,生活区、工业区、饮食服务业混合一起,造成污染问题不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三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当环境质量与其期望出现差距时,投诉就成为必然。四是环境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使许多环保案件污染程度难以界定,污染造成的损失难以核算,一些投诉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三)干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还不强。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过度强调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现象,还没有真正把生态建设与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在新上项目的过程中,环保政策贯彻落实存在偏差,旧的污染源没有彻底取缔,新的污染源又在形成。同时,部分镇乡(办事处)、村居社区没有担负起环保方面的“守土”责任,一定程度地存在“环保就是环保部门的事”这种传统狭隘的观念,有的甚至为违法排污说情,共同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氛围尚未形成。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环保投融资机制缺乏,多渠道筹措资金还未形成,而企业由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重发展轻环保,致使环保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巨大的环境欠帐。环保处理设施缺乏,全县几大工业城都只是三通一平,所有工业城中企业产生的“三废”都没有进入污水处理厂,即使部分企业已进行污水处理且达标排放但对大环境而言作用十分有限。另外,有限的环保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耗资2.18亿元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和投资1.09亿建成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都因种种原因而不能充分发挥效用,造成巨大的浪费。此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度不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集中。
(五)环境保护保障机制薄弱。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导向的政策和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奖惩措施与相关考核办法、产业政策还没有充分挂钩。环保管理机构不够完善,基层网络不健全,专业网络还未形成,工作人员力量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日益精细化、专业化的环保工作要求。环境污染整治还未形成系统、刚性、有威慑力的约束机制,特别是源头防控上,排污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的基本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据统计,我县规模上工业企业100强中,只有27家通过“三同时”验收。
二、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走的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三高”工业化模式,龙头产业几乎全是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我们的单位GDP能耗比发达国家平均高40%,产生的污染是他们的几十倍,劳动效率却只有几十分之一。我们的GDP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环境损失也占当年GDP的8%~13%。有限的生存空间和环境承载力都已到了极限,基础资源枯竭与环境成本加大已严重制约我县经济增长。因此,搞好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是维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力度,解决结构型、区域性污染问题
1、启动实施《玉环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按照禁止、限制、重点和优化准入等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的不同要求,将此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环境监管、落实污染减排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手段,实现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要在建设项目审批前,邀请当地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将结果向社会通报;审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所有三废排放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要实行环保前置审批,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原则上禁止在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内新批工业企业。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对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生产工艺,制定实施明确的关停政策和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调整传统产业结构,强化高污染行业环境治理,减少各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保证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空间。要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全县工业企业实行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依法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清洁生产方案,保证新建项目工艺装备的先进性和污染物排放量最小化。
3、尽快制订实施区域发展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合理规划工业小区,对现有随机分散在农村、城乡甚至建成区的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年度进行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环境污染三结合的区域性整治,加快产业集聚,逐步把它们迁往工业小区或县级工业功能区。要尽快制订实施城乡给排水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全县性纳污管网建设,把各地工业、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厂处理。要强化饮用水源的环保措施,制订优惠政策鼓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高山移民,限期搬迁非法排污口,保证饮用水安全。
(二)强化环境管理监督机制,将环保政策法规落实到我县经济结构调整的具体工作之中
1、坚决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度。要明确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出台政策对镇乡部门实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完善园区考核体系,加强督查。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重大环境事务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会制度。要打破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依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增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商与合作。要强化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包括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评)制度、环评“三同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环保部门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整治重污染行业,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问题。要积极鼓励群众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对违法排污实行社会公开道歉。要建立和完善县、镇乡、工业功能区、村庄社区与企业四级网络体系,建设好污染防控预警体系。
2、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要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的内容纳入环保培训计划。要实施环境教育进课堂,努力提高青少年的环保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把排污者必须履行的治理责任和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告诉人民群众,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在舆论上“热”起来,使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从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更加有力地开展。
(三)强化经济手段,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
1、合理、充分地运用信贷、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有效调控污染产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的产生。信贷部门要利用相关的政策提升信贷调控意识和运作水平,推行企业绿色信贷,对违法排污企业停止银行贷款。税务部门可以用赏罚分明的税收政策来影响生产者。要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的优化。
2、学习借鉴慈溪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开设财政专门科目,做好资金综合平衡,确保环保投入占GDP比例逐年稳步提高;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排污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等措施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环保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要通过政府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外资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中心,推进市场化运营,降低运行成本,保证治理效果。
3、针对我县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过低,与污染治理费用不相适应的现状,尽快制定实施结合排污总量的新收费标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使之接近或略高于污染治理的费用,激励企业积极进行污染治理。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征收方式的改革,如在电费中加收排污费、银行代扣等方式,做到足额征缴。
4、积极运用价格机制培育治污市场,积极探索排污总量有偿使用和流转的管理办法,逐步改变过去无偿使用环境资源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通过实施排污权交易,强化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发展,推动技术改造和转型的进程,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向深度加工、高附加值、高收益和低污染产业方向发展。
5、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经济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