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田千千万,起屋难上难”,这是我县各地从古到今广泛流传的一句老话。可见,起屋造宅从来就是老百姓心头的一件大事、难事。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要求建房的呼声日高一日,但农村建房难的现象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只是,建房难的内涵和层次与过去相比产生了一些变化。据粗略分析,我县农村建房难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用地指标分布不均建房难。上几年,我县搞了中心村规划,将全县275个行政村撤并为50多个中心村,使为数不多的用地指标归到中心村名下,其目的是希望通过用地指标这一闸门调控,加快中心村建设步伐。但由于该规划理想程度高,实际操作性不强,结果是中心村的蛋糕效应收不到预期的效果,撤并村撤并不了、撤掉的只是周边各村的建房用地指标。此后,占全县绝大多数撤并村的村民们长期无法审批建房。
2、老屋翻建实施难。新基建房因用地指标缺乏此路不通后,一些村民只好寄希望于老屋翻建。可在翻建过程中,房屋的层高和进深往往比过去有所突破,这一突破打破了原先左邻右舍相安无事的格局。由于通风采光方面的原因,也由于抢险避灾强制性规范方面的要求,审批机关须得考虑相邻方的权益,要求审批方与相邻方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并获得准许后方能办理审批手续。可这一要求经常难住了审批方,原因是相邻方在相邻权的保护方面寸土不让。为此,兄弟阋于墙,邻里失和,亲朋结怨的情况常有出现。
3、借户建房难,转户更难。借户建房是一种规避用地法规的操作方式。为了批准建房,一些稍有条件的村民,只好舍近求远到中心村或去异地建房。但农村建房须凭本村户籍方可办理审批,异地建房跨村用地只有借户一途。于是,出现了借户建房的现象。等到好不容易找人、花钱办好借户建房手续时,又遇到了房地产转户障碍,其结果往往是房产可以转户,用地转户手续无法办理。这样一来,不但让建房户增加负担,增加麻烦,而且使新建的房产和地产成了两张皮的怪胎,同时也给借户建房的双方埋下了引发纠纷的隐患。
4、审批手续办理难。办理建房手续,村要证明,乡要盖章,土地要办审批,规划要办两证,程序多,手续烦,摸得着门的,登记排队慢慢来,找不到人的,开会出差再等等。可怜那些初次进城、上了年龄、识字不多的乡下百姓往往被云里雾里地搞得晕头转向。一件手续办下来,“跑村跑镇跑部门,找门找路找熟人”,快的需要三四个月,慢的七八个月还不够,走了不少辛苦路,花了许多冤枉钱,群众意见很大。
分析我县农村建房,其中不少是符合人之常情的。例如:一些家庭经济转好,需要改善用房;一些村民儿孙子女长大成家,需要扩大用房;一些农户旧房破损,风雨飘摇,需要改造用房。可当人们审批建房的愿望无法实现时,就出现了胆大的乱建、强建;胆小的抢建、偷建,使之成为我县违章建筑洪流中的一朵汹涌浪花。处理这类违章建筑,群众抵触情绪很大。要是处之过严,面广量多,法难责众;要是失之过宽,后果严重,法规不容;要是将就现状,恶性循环,祸国殃民。为此,许多建房户蒙受了足够的损失,有关部门也承受了足够的压力。如何破解难题,走出困境,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思考之一:强化宣传,强化服务。首先,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岛城市化建设目标,深入、广泛地宣传《规划法》,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宣传《土地法》,确立用地规划的权威地位。其次,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有关部门要真心实意地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尽快将审批职能下放到基层站、所,送服务上门。要彻底改变同幢多户、重复设计、多头收费的现状,千方百计减轻建房户的负担。第三,要结合海岛移民、山村移民政策,以创新的理念和发展的思路,切实加快农村户籍改革步伐,为符合条件的建房户提供跨村、异地建房之便利。
思考之二:及时调整建设用地指标。随着中心村规划的淡出和新的乡村规划的逐步实施,农村建房用地规划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否则,建设规划与用地规划始终无法统一,中心村以外的多数村仍然无地建房。众所周知,“住房是民生之安”,如果因为苦乏良策而迁延时日,其民怨加剧的后果将会越来越严重,政府难辞其咎。
思考之三:致力于加快老村改造步伐。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风雨沧桑几十年,我县的许多老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村庄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壳村”。因此,加快老村改造步伐,就显得十分必要。分析我县老村改造的有利因素,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老村藏风聚气宜人居住。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传统风水文化理念的浸淫,多数村的先民们自古以来就选择在依山傍水、背风向阳的风水宝地安家落户。只是到了近些年,由于老村道路设施和邻里间纠纷等原因,村民才纷纷外移至村口路边开阔地建房,致使大面积的老村故宅成了浪费的资源。第二,老村改造潜力大。许多老村在几十年的变迁中已十室九空,如能合理规划,整合改造,削高填低,其腹地的可利用面积将会成倍扩大。用好这块土地资源,也可以缓解我县农村建设用地紧张之局面。第三,老村改造成本低。老村地基基础好,回填省工省料,且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使用起来方便灵活。同时,随着道路“村村通”工程的全面实施和水、电、有线电视等设施建设的基本完成,老村改造的优势也得到进一步的彰显。
为此,建议县政府将老村改造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推进全岛城市化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根据集中、集约、集聚的用地原则,落实牵头单位,研究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认真总结楚门镇蒲田村的做法,选择旧村老宅空置率较高,改造成效显著,村班子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群众威望较高的老村作为改造试点,借助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制化手段,着手老村改造。同时对老村改造成绩显著的试点村,实行财政支持倾斜和优惠政策,引导和推进老村改造早出成效。
思考之四:区别情况,堵疏结合,扎实做好双违整治工作。对那些私搭滥建、一户多房、严重违规且影响较大的违章建筑一定要坚决刹住,既要体现民主法治,更要体现公平正义。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责任、严防死守。要加强巡查,严加防范。勤巡查,可以发现问题于萌芽时期;严防范,可以遏制“双违”于初始阶段。要严格区分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的界限,做到堵要堵得死,疏要疏得通,切不可当堵不堵或轻堵乱堵,当疏不疏或疏而不通。对那些赖以生存,符合建房条件且一般违规的违章建筑,建议予以补缴出让金和处以罚款等措施后及时办理。久拖不决,悬而不办,不是办法。对于那些已建一层的住房困难户,既然认可其存在的,就得进行规范管理;条件允许的,还应准许其加层,免使其在风雨飘摇中成为新的危房,以体现责任政府的无量功德。
农村新不新,村容最要紧,农民富不富,新房数一数。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堵疏结合、打防并举,开源与节流并重”等诸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农民建房将会由难而易,新农村建设将会欣欣向荣,走上坦途。 (方 贵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