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向东部地区流动非常显著,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生活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显著的经济差距。我县作为全国百强县、浙江省首批“小康县”,以发达的民营经济吸引了20多万外来民工前来务工,民工子女也随父母来到玉环,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日益凸现。
一、基本情况
2007年,我县在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工子女数为21295人(小学为17914人,初中为3381人),仅次于温岭居台州市第二位,公办学校已经接纳了12351人,基本饱和,尚有8944人在10所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民工子弟学校数居台州市第一。民工子女来自全国29个省份,其中,四川、湖北、贵州、安徽、江西五省共有17628人,占了82.78%;父母均在玉环的占了97.6%,“四证”(户口簿、婚育证明、暂住证、劳动合同)齐全的只占31.28%。民工子女在我县就读人数从2003年的10082人到2007年的21295人,呈逐年递增的态势,给本已超载的玉环教育带来了更加沉重的压力。
民工子弟近半数在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这些学校实行董事长(举办者)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本上是私人集资、租用场地办学,教师向社会招聘,主要依赖学生的学杂费来维持学校的运转,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每生每学期学杂费460元、代管费60元(在校用餐接送的另收生活费300元、交通费200元),办学条件简陋,教学方式陈旧。由于外来民工工作不稳定,经常到处迁移,孩子随父母流动,就学状态时断时续,民工子弟学校允许学生随时插班随时转学,并且在这里,同学的条件和处境相似,不存在和当地人一起上学的压力和歧视,学校的办学条件虽然不好,但与民工家乡的公办学校相差不大,因此,许多民工愿意把子女放在这些学校就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办学很不规范。在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的玉环,让孩子“上好学”已成共识,民工子女却还在为“有学上”而努力。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条件简陋,师资短缺,办学很不规范。课程无法开齐开足,班级超额严重;“两体一艺”无法正常开展,严重影响学生体质健康和艺术素质的提高;学籍管理混乱,流生现象严重;教材不相统一,教学管理乏力;教学方式单调,教学效益低下。
2、学校接送车问题。民工子弟学校学生接送安全形势严峻。一是超载严重。10所学校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载接送现象,更可怕的是校方大多认为小学生体重轻,多乘几个问题不大,在思想上存在对超载接送的漠视,这犹如悬在头顶的一把剑,时刻威胁着全县近3000名需要接送的民工子弟的生命安全。中央台《朝闻天下》栏目于2007年9月10日曝光了玉环福山民工子弟学校租用的车牌号为浙JD1603的16座公交车竟挤了105位学生的严重超载接送事件,该车超载率达556.25%,令人触目惊心。二是接送车数量严重不足。部分办学者动机不纯,赢利思想浓厚,没有把办教育当成公益事业,在学生接送车配备上,经费投入不足,全县近3000名学生只靠28辆自备接送车,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正常接送,这也是导致超载的直接原因。三是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有些车车况较差,可能是外省报废车辆改装而成,更有甚者,有些车辆为了逃避检查而走相对崎岖的小路,就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3、学校饮食安全问题。学校的饮食安全也存在严重隐患。清港新民、楚门普育、坎门朝阳三所学校的食堂勉强达到县食品卫生量化C级标准,大多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食堂根本不具备学校食堂的基本卫生要求,食品处理区面积偏小,食堂功能间设置不全,卫生管理工作不到位,很多学校没有专门的餐厅,学生在教室用餐。学生伙食标准低,伙食费平均每餐不足3元,虽有两菜一汤,除清港新民学校外,几乎吃不到肉和蛋,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发育。
三、几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民工子弟教育的投入力度,规范民工子弟学校办学行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为此建议:
1、政府要认真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把民工子女就学纳入当地义务教育系列。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要纳入教育财政预算,教育布局要作适当调整,并出资新建一批公办学校接纳民工子女就读,使更多的民工子女能享受公办教育资源。可从已建成的16个外来民工集中居住点和正在建设的工业城的分布情况来考虑,如,楚门生源富余,可办一所,芦浦漩门工业城、沙门滨港工业城将要形成,可在两年后要各办一所相应规模的学校。
2、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组织全面彻底的教育教学检查,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的招生行为和教学管理,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各校招生区域,缩小招生半径,尽可能地减少接送学生数,并督促学校建立学籍管理系统,逐步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的管理系统,加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3、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督促学校根据接送学生数安排相应数量的车辆,确保运力到位。规范接送车辆年检,逐步淘汰旧车,添置的新车要严格按公交管【2007】162号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要求执行。要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帮助其创建达标食堂,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要加大扶持力度,按在校学生数给予相应的办学补贴,出台给予购车专项补贴、食堂达标奖励补贴、免除养路费等优惠政策,支持这些学校做好食堂达标和接送车辆购置工作。 (民进玉环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