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陋习,弘扬科学文明的丧葬新风,是利国利民、造福千家万户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县是台州市首批推行殡葬改革的试点县之一,自1997年7月按照殡改要求实行遗体火化以来,由于宣传、执法、处罚等措施到位,遗体火化率达到100%,无论从保护我县土地资源角度,还是从维护生态环境角度,成效都是有目共睹的。在遗体火化工作取得成功的同时,旧的丧葬陋习却没有得到有效根治。这些陋习与封建迷信活动相伴随,在一些人的推波助澜下迅速蔓延、愈演愈烈,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群众怨声载道。我们认为,深入分析我县丧葬陋习的现状及成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已刻不容缓。
一、现状分析
一是送葬场面大。我们经常看到浩浩荡荡的送丧队伍穿街过巷,少则三五百,多则七八百,甚至超过千人,鼓乐队鼓号喧天,腰鼓队招摇过市,骨灰轿不伦不类,花圈花篮串成长龙,鞭炮声震耳欲聋,轿车、五菱车等送葬车辆见首不见尾,严重干扰了交通秩序及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是迷信活动开支大。在丧事活动中,祭拜仪式五花八门,做道场、开火光,一弄就是三五天。道士和尚,做法诵经,各显神通,往往五更起鼓半夜歇锣。有的丧家沿街搭棚设帐,不管白天黑夜,火光纸灰,一片乌烟瘴气;有的丧户为了“超度”亡灵有充足的时间,漠视政策法规,把尸体长时间停放在家,少则七、八天,多的十多天。据了解,丧家在办丧事中用于迷信活动,少则几千元,多则三、五万,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负债。
三是二次葬礼浪费大。自实行火葬后,丧户们除了将遗体送往殡仪馆举行一次送葬仪式外,火化后又另选时间,大张旗鼓地进行二次送葬到墓地,浪费惊人。从守灵开始到送葬,小酒天天有,大宴三六九。据了解,丧事开支一般都要一万多元,多的甚至达十几万元。按我县去年正常死亡人数(2500左右)计算,一年仅花在丧事中的资金就达几千万元,涉及参与丧事活动的人力约在20万人次。
四是丧事喜办反差大。家有亲人去世,本应悲伤不已。但我县许多丧家顾不得悲伤悼念,忙于人来客往,递烟敬酒,出丧时西乐管弦欢天喜地,所奏乐曲与丧事风马牛不相及,更有一些腰鼓之类,红妆艳抹,不伦不类,分不清是在办丧事还是在办喜事。这些做法与吊死扶伤、厚养薄葬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相径庭。
二、成因分析
一是宣传削弱。在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中,只突出对葬法改革的宣传,而对丧葬礼俗改革宣传不到位。虽然在实施殡改初期,宣传工作也曾大张旗鼓,轰轰烈烈,但时隔不久,宣传态势就悄然减弱,加之群众受传统殡葬陋习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丧事大操大办习气死灰复燃,愈演愈烈。
二是执法不力。文化、工商、宗教等相关部门对迷信活动、丧葬用品及参与丧事活动的鼓乐队等的管理乏力,没有担负起执法主体的责任。对于党员干部违规事件,纪检组织部门熟视无睹、听之任之,从未查处一起,没有真正发挥监督、警戒和查处打击的作用。
三是盲目攀比。部分群众没有因为物质财富的增加而提升精神文明,在丧事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一掷千金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还利用死人给活人争面子,借操办丧事显示自己的门庭、权势、地位,形成了“富人带头穷人跟,城镇蔓延至农村”的不良风气。
四是干部带头。少数领导干部为自己亲属举行丧事,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大操大办比一般群众更加张扬,甚至放在家里召开大型追悼会,大搞开火光、招魂灵、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个别干部更是乘机大肆敛财。这些干部模范表率作用没有做到,反面典型形象倒十分闪亮,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同时也误导了群众的文明丧葬观念,对丧事大操大办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建议意见
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丧葬改革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下大决心革除丧葬陋习,规范丧葬行为,严肃处理违规事件。只有这样,我县的文明之风才能更好地树立,我县的经济发展才能更加和谐。
一要加大宣传,统一群众思想认识。要做好殡改文章,首先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正确的强势舆论导向。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上下联动,以典型引路,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宣传科学知识和文明新风,倡导厚养薄葬;对违规事件要敢于揭露、敢于曝光、敢于处理。各镇乡也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更新群众丧葬观念,规范丧葬行为。
二是深化殡改,要先从党员干部抓起。刹住殡葬铺张攀比之风,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的殡葬行为是关键。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腐朽没落的封建思想,在殡葬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对党员干部治丧大操大办、二次送葬、搞封建迷信活动、用公车参加丧葬等行为,纪检组织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三要加强整治,规范宗教殡葬市场。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宗教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他们在丧事活动中的行为;打击故弄玄虚骗取钱财的宗教活动和不法神职人员。对花圈店、鼓乐队、骨灰轿及封建迷信品生产销售摊点进行大清查、大整顿,发放准入证;平时还要采取不定期检查,对非法经营的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决不留死角。
四要齐抓共管,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殡改工作只有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工作,才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党委政府要把殡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间断地抓好监督、落实工作。各镇乡是丧事活动管理的一线主力,一定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从严管理。民政、工商、文化、宗教、城管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执法主体作用。同时,县政府要成立有相当行政权威和执法力度的领导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丧葬改革工作。 (城关联络组 管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