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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 关注农村弱势群众
2008-07-07- 00:0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从一个海岛穷县一跃成为经济强县,农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消费支出迅速增长,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改善。据统计,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61元,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1830元。但是,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令人忧虑的地方。一是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2006年已达到2.6:1;二是农村居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基尼系数呈逐年扩大的趋势,2006年达到0.3910,已接近0.4这一警界线;三是低收入人群庞大,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2000—4000元的占12.5%,2000元以下的占3%,如果以年均收入2000元作为农村低收入的标准计算,21.9万农渔业人口中低收入者约为0.66万人。归结起来,我县农村弱势群体产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自身方面原因。大部分农村弱势群体由于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导致其难以接受新生事物,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低素质、低技术、低技能限制了他们的谋生之路,同时大多农村弱势群体家庭普遍存在劳动力缺乏、生产资金短缺等困难,反过来又限制了他们的自我发展和自我脱贫。
    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原因。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不断调整,而不少山区农民、海岛渔民仍然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依靠传统农业和零星养殖业维持日常生活,经济收入少、生活质量低,与富裕阶层收入距离越拉越大。
    3、自然因素方面原因。我县是渔业大县,渔业经济占第一产业经济比重相当大。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污染日益加重,海洋资源日益衰退,以及国家宏观渔业政策调整等原因,我县渔业经济发生了严重滑坡。海洋捕捞渔船大幅度减少,渔业产量急剧下降,而渔业投资迅速增大,生产成本提高,使我县渔业经济比重明显下降。同时,海涂围垦工程使许多养民和渔民从强势群体转化为弱势群体,从高收入阶层跌入低收入阶层,面临着转产转业,而且从目前情况看,渔民转产转业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4、偶然因素方面原因。在农村弱势群体中,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残疾、生大病和各类重大灾害致贫的占了较大部分。尤其是我县系癌症等重病的高发地区,这类大病所需医疗费少则几万,多达几十万,有些殷实家庭就因一场大病而将积蓄花光,甚至负债累累,“致富十年功,病来一场空”是因病致贫现象的形象描述。
    近年来,玉环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相继出台了弱势群体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救助及渔民转产转业、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等有关政策,如《玉环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玉政发〔2001〕80号)、《玉环县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方法(试行)(玉政发〔2005〕58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玉政发〔2003〕121号)和《玉环县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中小学教育实施方案》、《玉环县城乡困难居民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等,使农村弱势群体扶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从我县实际生活消费水平和农村弱势群体的要求来看,现有农村弱势群体保障、扶助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同时与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在低保覆盖面、保障水平和有关弱势群体优惠政策落实上还存在一定距离。扶持弱势群体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因此,扶持弱势群体,切实推动社会收入分配调整,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为此建议:
    1、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弱势群体的氛围,逐步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局面。我县民营经济发达,富裕阶层崛起迅速,但富人回报社会的程度还比较低。要积极引导富裕阶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扶贫济困意识,更自觉、更广泛地从事慈善事业,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促进“第三次分配”,进一步推进农村弱势群体结对帮扶和农村扶贫活动,使弱势群体真正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2、实行分类扶持。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农村进行调查,摸清弱势群体情况,分清弱势群体类别,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主要采取“输血”的办法,由政府解决其生活、受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对有自救能力的主要采取“造血”的方式,扶贫方式由现金和实物援助为主转变为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的援助为主,扩大在技术、项目、资金、培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加强培训和引导,出台有关政策加以扶持,使他们能够自行脱贫。
    3、扩大救助面,提高保障水平。建议近期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均收入3600元,同时对符合“五保”条件的实行应保尽保;长远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缩小与城镇的差距,根据当年居民年人均收入状况实行动态补助,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增大农医保财政补助方面的参保基数,提高补偿的比例标准和最高限额。
    4、充分发挥残疾人保障金和福利企业的作用。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有效使用残疾人保障金;积极鼓励和发挥福利企业在解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方面的应有作用。
    5、确保农村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一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农村弱势群体教育基金;二要对离校较远的农村弱势群体子女的住宿、伙食和路费等上学费用进行适当补贴;三要对弱势群体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所需学费给予必要的资助,保障他们能接受更高的学历教育。 (农 业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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