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是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承担着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任务,在农村卫生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其建设,对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意义重大,形势紧迫。
一、我县乡镇卫生院现状
(一)业务用房不足且破旧。全县共有乡镇卫生院11所,包括2所中心卫生院和9所一般卫生院,业务用房总面积2.34万m2,其中2所中心卫生院占1.63万m2,而9所一般乡镇卫生院仅7042m2;除98年建造的坎门中心卫生院(12000多m2)和99年建造的干江卫生院(1100m2)外,其余卫生院都是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建的砖瓦房或是临时房,建筑质量普遍较差,又缺乏资金维护,房屋十分破旧;尤其是城关、楚门、清港、芦浦、龙溪、沙门等卫生院,用房极其紧张,遇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及农民健康体检时,根本无法容纳众多的服务人群。如城关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仍没有房屋,租用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底楼,年租金需8-9万元;清港卫生院投资100多万元租用村土地建临时医疗工作用房;龙溪卫生院的临时房是搭建在围墙上的。
(二)医疗设备短缺且简陋。全县11所乡镇卫生院,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尿分析仪、血球仪、生化分析仪等基本医疗设备配置齐全的仅坎门、陈屿2所中心卫生院,其余9所一般乡镇卫生院的设备均较简陋,配置不全、档次低、质量差。一些乡镇卫生院现所使用的B超机和X光机都是县级医院接近淘汰的转赠品,不仅存在超期服务、图像不清的现象,而且日常维修、保养费用高,反而成为一项经济负担。
(三)卫生人才匮乏且素质不高。一是防保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共有防保人员68人,其中疾病预防人员36人,妇幼保健人员32人,与乡镇卫生院服务63万余人口相比,远远低于每万服务人口2人的配备标准。二是一般乡镇卫生院医生匮乏、卫技人员素质差。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只有2到3个医生。卫技人员中,本科学历和大专学历仅占9.23%和32.73%,而中专学历占50%,初中以下占8.04%,且大专以上学历大多是在职函授取得,对提高专业技能并未起到多大作用;高级职称仅占0.89%,中级职称占11.61%,初级职称占74.11%,无职称占13.39%。低学历低职称和非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相当大。此外,业务骨干极度缺乏,在职人员年龄大多偏大,且进修学习培训少,知识老化,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
(四)运行步履维艰且功能脆弱。随着医疗市场和药品市场的放开,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各类药房竞争日益尖锐。县级医院凭借较强的医疗技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各类药房凭借售药定价弹性大、收费灵活、就诊手续方便的优势,吸引了大批患者。而以坐堂行医服务为主方式经营,靠药品利润维持运行的乡镇卫生院,在两者的夹缝中惨淡经营,生存发展日趋艰难。目前,除2所中心卫生院收支尚有结余外,其余一般乡镇卫生院只能勉强维持。
二、我县乡镇卫生院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投入不足。近年来,我县卫生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而逐年递增,但增长的幅度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卫生事业经费仅占财政总支出的3%以内。卫生事业经费中,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补助(我县乡镇卫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140余人,每年需补助200多万元),而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几乎是零,硬件建设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二)人才匮乏。由于用人机制僵化,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人事难以流动,缺乏新鲜力量输入,存在“高素质的新生力量进不来,低素质的富余人员出不去”的现象。同时,乡镇卫生院在职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机制不完善,学习培训机会少,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医疗技术水平难以提高。
(三)管理滞后。我县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低,缺乏整体规划和长远规划,在经营理念上创业创新意识不强,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同时,由于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缺乏激励机制,医务人员存在大锅饭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规划定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原则上每个乡镇应有一所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公益性质,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发展方向,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以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的“六位一体”的有效、经济、便捷、综合、连续的基本卫生服务。建议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二类进行标准化建设。一类是一般卫生院,包括城关、楚门、清港、芦浦、干江、沙门、龙溪、海山、鸡山卫生院,以公共卫生工作为主,同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不设置病房。另一类是中心卫生院,包括坎门和陈屿中心卫生院,辖区服务人口和业务用房规模较大,设有病床。建设基本标准为:一般卫生院用房建筑面积在1000-1500M2;配齐基本仪器设备;做好人员的定员工作,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医生和卫技人员,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要求。中心卫生院要根据服务和功能的需要,分别建设。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提供财力保障。政府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设立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投入真正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要在2至3年内对乡镇卫生院全面进行一次建设,使卫生院用房达到标准要求。要按标准配齐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按标准配齐从事计划免疫、疾病预防和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公共卫生人员,坚持“养事不养人、钱随事走”的原则,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有人做事、做好事。同时,对基本医疗服务因政策性造成亏损的要予以补助,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建立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用人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有利于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适应基层卫生院工作的人才政策措施,在更大范围内引进高素质卫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搞活用人机制。要按照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人力资源,通过政策杠杆逐步清理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要加强在职人员的素质提升和全科医学的转型教育,鼓励在职继续学历教育和进修培训;加快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建设和培养,建立院长工资待遇保证机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院长负责制,确保乡镇卫生院有人管事,管好事。要建立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和技术指导工作机制,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要把县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卫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卫生院工作半年以上作为政策硬性地固定下来,形成定点帮带机制,鼓励县级医院医生到卫生院工作。
(四)创新管理机制,转变服务模式。要探索建立政府举办、部门管理、卫生院运营的管理形式,强化卫生院管理职能。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要求,健全和完善卫生院对分院和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明确任务与责任,强化考核与监督,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要转变服务模式,以公共卫生工作为主,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服务项目的落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要根据农村就医的特点,延长服务时间,改“坐等病人”为主动送医上门服务,把医疗服务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有机地结合,以优质、便捷的服务赢得农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继续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坚持质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建立重实质、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农村公共卫生人员倾斜的自主灵活的分配办法,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政策措施,支持乡镇卫生院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把办好乡镇卫生院作为保护和增强农村群众健康的民心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县政府要把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列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全面推动乡镇卫生院建设;把乡镇卫生院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定点单位,通过政策导向,引导病人向乡镇卫生院分流,在保证农村群众医疗服务的同时保障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市场。在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工作中,县政府要保证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参保农民、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及妇女病检查专项经费预算到位。 (医卫组 谢德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