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应该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迅速解决。 (2)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定出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3)确实不可行的,要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4)涉及到几个部门或地区的,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和联系,共商解决办法。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之前,都要同提案领衔人进行至少一次的直接沟通联系。凡承办单位已经承诺,但在当年尚未落实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应采取一定方式告知提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