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县相继出台了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形成了齐心协力推进“三农”工作的浓厚氛围,但与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相距还很远,特别是在村居建设规划、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治安等方面尚存在较大的问题,现将这些问题稍作梳理,并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和看法。
一、村居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有新房而无新村
为了响应“全岛城市化”战略目标,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县各行政村纷纷编制了各类建设规划,到目前为止,已有95%以上行政村完成了规划编制,其速度之快令人称奇,行动之仓促也令人担忧。并且由于我县村庄布局比较分散(有275个行政村,814个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平均人口不到1000人,有的自然村甚至只有几户居民),规模小,集聚度低,规划应有的紧约、集聚、整合作用不明显,因此,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有些规划虽然经过村两委班子论证,也向村民公示,但因部分村民看不懂规划,又加上规划的编制主体(镇乡和村委会)对村庄规划的宣传、解释不够,导致一些村民误解规划,甚至不配合规划的实施。同时,因为规划有了,地块也值钱了,过去拆一个粪坑要补偿几百元,现在没有上万元搞不定,村民与村集体的经济利益矛盾日益尖锐。二是规划实施的主体不明确。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村庄建设的实施主体应是村级及村民自身,而在具体执行操作过程当中并非如此。如《玉环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易地建造住宅的,在批准新占用宅基地前应自行拆除原有住房,注销《土地使用证》,将原宅基地交还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思就是在新宅建设的同时要收回老宅基地。但实施过程中,有些村民并未自行拆除原有住房,自觉将老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许多镇乡便采取强行拆除等措施,既与有关规定相抵触,又没有收到较好的效果,并且造成镇乡与村民的矛盾加剧。三是农村居住环境没有通过合理科学的规划体现出来,使新农村建设成本加大。据调查,虽然近年来农村道路硬质化比例明显提高,水、有线电视的改造等也已基本结束,面貌改善较大。但在个别村居,由于村干部将本村规划当作神秘之物,成为某些人获利的一种途径,在规划中只求建新区而忽视老区改造,重新房建设而不顾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更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人把“建设新农村”简单误解为“新村建设”,一些村民的合理要求被所谓的规划所湮灭;一些村民的合法权益,被少数“村官”以建设新农村之名无情剥夺。如果这样下去,今后的新农村建设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建设新农村不等同于仅仅建一个新村,更不等同于让农民自己建新村,政府要加强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和落实的监督工作,并加大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农民社会保障程度过低:看病难、养老难仍是突出问题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金偏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市场菜篮子测算法于2001年制定,同其它县市区相比,最低生活保障金明显偏低,这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大相符。二是农医保保障功能不强。我县农医保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按医疗费用补偿25%—50%不等,最高补偿3万元,而实际平均补偿比例仅为18.3%。又因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每年以5%以上的比例增长),未列入农医保报销范围的自负费用不断攀升,使补偿更显微薄。一旦生重病,即使属于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大部分医疗费用仍需自负,也很难承担。巨额医疗费用使普通农民家庭不堪重负,也使大多数低收入农民对医院望而却步,有病不敢看。三是农村养老保险还未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险享受标准根本发挥不了养老的作用。四是土地增值部分农民所得较低。据调查,在全县农用地转化增值的收益分配中,60%—70%为政府收入转入公共财政,25%—30%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而农民所得为5%—10%。我县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和工业用地。据估计,我县失土或部分失土农民已达15万人。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保障,没有土地的农民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农民。因此,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要充分体现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和倾斜,加大对失土农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缺少基础设施保障:农村的“脏乱差”尤为严重
在我县有些地方,“城区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现象比较普遍,其脏乱差的村容村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工业污染严重,环保建设几乎空白。近年来,大量厂矿企业由城区迁向郊区直至农村,并逐步把农村包围起来,在带动村集体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如城关三合潭、南山、沙鳝、后湾等地的工业污染已非常严重,其中工业废弃物、污水、噪音等已让当地村民寝食难安。大量家庭式小厂将油污、化工原料随意倾倒在河道中,使许多河道成为工厂的排污管,化成一条条“黑龙江”。二是农村用水难比较突出,农民饮用水安全隐患大。我县虽处海岛,但水资源还比较丰富,据估计,全年降雨量约为5亿5千万m3,扣除蒸发、土壤吸收等因素,可留下2亿6千万m3,只因为水库库容有限(小Ⅰ型水库7座,小Ⅱ型水库10座),全年可供水量只有1600万m3,仅占水资源总量的5.9%,造成“丰水期排大海,枯水时花钱买”的怪现象。同时,许多水库由于上游工厂多,居民多,防污设施建设滞后,防污措施乏力,导致库区环境污染严重,使饮用水质量明显下降。就是这样的水,还有许多农民喝不上,只能自掘井水或山上引水,水源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农村能源建设落后,更新换代缓慢。由于部分农民思想保守,政府又对相关项目扶持力度不足,我县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几乎停步。应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民用沼气建设为核心带动农村改圈、改厨,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四是农村文化设施落后,农民业余生活贫乏。虽然从2003年开始,全县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基层文化俱乐部创建活动,共创建文化俱乐部196家,其中一类20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由于对农村文化事业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文化设施还相当落后,有的村甚至连象样的文化活动室也没有,农民业余文化生活依然相当贫乏,有关部门在2006年曾组织送文艺下农村演出,很受当地百姓欢迎,就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四、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偷盗猖狂,赌博成风
虽然自县巡特警大队成立以来,我县在预防、打击街面犯罪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誉,但在此大背景下,非巡区特别是农村的社会治安形势却愈加严峻。一是村居盗抢案件频频发生。部分犯罪分子已由城区逐渐转向普通城镇或流窜到农村作案,盗抢气焰日渐嚣张。以楚门为例,去年5月份以来,楚门辖区刑事发案同比上升8%,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上升55.1%,盗窃“两车”及“白闯”案件增幅尤其惊人。坎门也已成为全县各类流窜盗贼的聚集地之一,特别是针对孤、老、妇、幼等弱势群体的盗抢屡屡发生,造成群众普遍缺少安全感,夜晚不敢上街。二是敲诈、收保护费等涉黑犯罪依然存在。如在清港、楚门等地农村,一些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向当地企事业主、外来个体经营户收取保护费,并以伤人、砸店、毁厂等手段相威胁,给企业主和经营户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民愤极大。三是地下六合彩肆无忌惮,危害严重。地下六合彩的猖獗已让农村变得乌烟瘴气、面目全非,过去人们见面问候“饭吃了吗”?现在改问“昨晚开的是什么,哪一个生肖呀!”“压中了没有哇!”六合彩赌博成风,不仅导致民风败坏,而且让许多农民辛苦积攒半生的微薄家财付之一空,使无数家庭濒临破产,更严重的是,由六合彩引发的命案、债务纠纷不胜枚数。2006年9月初,陈屿五一村一29岁男子因六合彩赌博输掉几十万而静脉注射自杀;事隔两日,陈屿草皮塘村一村民携几十万元投注款逃跑,让几十个农民的辛苦钱打了水漂;2006年10月底,陈屿一30余岁妇女因为地下黑庄携款逃跑,负债40余万而跳楼自杀……。虽然,我县对打击“六合彩”赌博十分重视,于2006年11月底连续宣判了三起地下六合彩非法经营案件,但因“六合彩”作案的数字化、高科技化,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打击也不够及时,造成这一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并已向城镇蔓延,从原来的乡村农民发展到现在的从商人员、教育工作者和医务人员等等,长此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一般性的村容村貌整治,而是以新农民、新农业、新组织、新设施、新管理和新面貌为标志,既要求加快农村的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求加快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最终将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面对我们的宏伟蓝图与我们现存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康庄大道上,我们任重道远。“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政协坎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