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4日,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把它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这项制度,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
江泽民强调,要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使多党合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委进行重大决策,要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要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进一步搞好参政议政。特别是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我们党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兢兢业业工作而不致懈怠。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要鼓励各民主党派当我们的诤友,能够说心里话,敢于讲不同意见。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特别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纳群言,以收众益,这应成为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座右铭。
江泽民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是坚持与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要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形式,作为科学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