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玉环政协网!
  
文化
理论园地
春秋文史
文苑翰墨
玉环书画院
 
> 文化 > 理论园地
邓小平是如何论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007-09-05- 00:0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邓小平在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党外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继续扩大同党外人士的合作,使他们在我们的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和在国家各方面的事务中,发生更大的作用。他在1957年4月西安干部会上指出,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党要领导很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1979年6月15日,他在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深刻分析了新中国建立三十年中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指出各民主党派现在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进的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这是他第一次对我国的多党合作使用政治制度的概念。

    他在1980年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这一论述,在以后新修订的章程和中共中央批转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都得到了体现。

    1987年6月,他在与外宾的一次谈话中正式提出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概念。

    1989年1月,邓小平在一份民主党派成员的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根据这一批示,在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共同参与下,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