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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推进巡特警网格化巡防工作的建议
2007-09-05- 00:00  点击数:  来源:   文字大小:【放大】【缩小】      

    一、城区巡特警网格化巡防工作运作及实践效果

    2006年4月,县公安局根据我县治安实际,组建了巡特警大队,在城关主城区街面实施了网格化巡防工作。所谓网格化巡防,即将城关城区划分成若干巡区,统一编号,网格布警,采用徒步及使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巡逻,屯警街面,全天二十四小时对街面实施动态管理控制。其目的是通过网格化巡逻加大街路面巡防力度,提高群众见警率,有效震慑犯罪,降低发案;切实加强公安对社会治安面的动态控制能力,有效打击犯罪;为民排忧解难,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接处警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兑现公安出警时间承诺。

    网格划分主要依据巡区面积、刑事案件发案数、治安复杂程度、重点和要害场所、单位的分布等情况,将城关整个城区划分为9个巡区,实行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即确定早班、中班、晚班、备班4个班次,依照每天3个工作时段进行轮流运作。按运转需要,县巡特警大队现配有民警41名、协警151名,配有巡逻警车12辆、警用二轮摩托车40辆、大型运兵车1辆,装备配置基本完善。

    网格化巡防队员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巡逻和处警,对现行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先期到达并保护现场,根据案(事)件和现场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按照巡区治安特点和季节、昼夜等变化情况,巡特警大队在政府部门所在地、重点要害部位、金融、商业网点、车站、复杂路段等地方设置巡防队员必到点,每个巡区一般设有5个必到点,每个必到点设有电子签到箱、登记簿。巡防队员在当班期间必须到5个点签到,同时记录到达、离开的时间及必到点周边的治安情况。大队督查分队负责查勤,并将情况记录在查勤记录簿上。大队领导、业务尖子组成的情报信息研判组负责发布各巡区“两抢一盗”案件发案的红、蓝、绿等级预警信息,指导开展针对性地巡逻。巡逻采取车巡和步巡相结合方式。当班巡防队员在巡逻过程中随时将执勤情况记录在专用执勤记录薄上,交接班时交由大队领导审阅。大队领导负责每天3次交接班时对查勤记录及执勤记录进行通报。此外,巡防队员还承担对相邻巡区实施增援、策应、堵截、封锁等职能,及协助做好各类安全保卫、解答群众询问、为群众提供救助、服务等工作。

    县巡特警大队全面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内务卫生、警体训练等非常规范,并有一套严格的考核措施。考核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突出管理效果、执勤情况、勤务管理等几块重点工作内容和评先创优奖惩挂钩,保证了巡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城区巡特警网格化巡防工作自2006年4月施行以来,至2007年3月,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37名,其中刑拘158人,劳教7人,治安拘留65人;抓获网上逃犯12人;成功处置10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9起;调解各类纠纷1087起;解决群众救助500余起。巡防区域内街面犯罪急剧下降,同比2005年,刑事发案数月平均下降34.2%,治安案件下降62.7%,社会治安得以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反响较好。

    二、巡特警网格化巡防工作向四大集镇延伸的必要性

    巡特警网格化巡防在主城区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明显成效,从实践中证明了网格化巡防工作的可行性。基于当前我县面临的治安形势及群众的强烈呼声,将巡特警大队的巡防工作向四大集镇延伸,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刑事发案出现向四大集镇挤压态势

    县巡特警大队在主城区开展网格化巡防工作后,犯罪分子逐渐将犯罪阵地从城关向坎门、陈屿、楚门、清港四大集镇转移。治安防控工作相对薄弱的坎门、陈屿、楚门首当其冲,刑事发案居高不下。从表一可见,2006年5至12月,全县刑事发案数较2005年同期下降13.1%,城关下降22.9%,坎门基本持平,陈屿上升9.6%,楚门上升9.3%。2006年5至12月,城关所发刑事案件数在全县的占比数,较2005年同期,下降了5.7个百分点;坎门则上升了2个百分点;陈屿上升了1.9个百分点;楚门上升了3.2个百分点。清港由于在2006年开展了“天网工程”试点,在主要路段和网吧等公共复杂场所安装了视频监控,结合人防,故发案数有所降低。

    表一:玉环县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刑事发案情况表 (单位:起)

辖区

类别

时间

全县

城关

坎门

陈屿

楚门

清港

占全县发案

比例

发案数

占全县发案比例

占全县发案

比例

占全县发案

比例

占全县发案

比例

2005.5-12月

4641

2335

50.3%

734

15.8%

343

7.4%

529

11.4%

468

10.1%

2006.5-12月

4034

1801

44.6%

720

17.8%

376

9.3%

587

14.6%

358

8.9%

    (二)建立全县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需要将网格化巡防工作向四大集镇延伸

    当前我县正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中,诱发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犯罪现象无法在短期内消除,只能通过严密的打防控,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由此,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体系,是改善我县社会治安面貌的当务之需。就目前我县社会治安防控情况来看,远未形成“一级”以县巡特警大队,“二级”以四大集镇专职巡防中队,“三级”以村(社区)、工业功能区综治站为主的三级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县巡特警大队的巡防受警力限制,只能局限于主城区。村(社区)、工业功能区综治工作站建设虽己全面铺开,但建设缓慢,且不完善(如表二所示)。处于关键性的“二级”的四大集镇专职巡防队伍,则严重缺失,更遑论发挥承上启下的中坚作用。因而,将巡特警巡防工作向四大集镇延伸作为建设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加快推进。

    表二:五大集镇综治工作站建设情况表 (单位:个)

集镇

类别

城关

坎门

陈屿

楚门

清港

一级

6

4

6

6

5

二级

10

3

6

5

7

未达标

42

10

15

10

14

    (三)“天网工程”需要“地网”予以辅助

    目前我县己全面启动视频监控体系,即“天网工程”建设。“天网工程”的建成虽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比如发现有犯罪活动的嫌疑时及时报警,使罪犯恐犯罪行为被暴露而不作案。但其主要作用在于犯罪“事后”的有效恢复、证据保全来打击犯罪活动,缺乏对犯罪“事前”的有力监控。而网格化巡防的主要功能是严厉打击街路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案件发生。可见,单纯依靠“天网工程”,如警力跟不上,势不能达到及时惩治、打击罪犯的目的。而若将“天网工程”与网格化巡逻相对接,人、技防相结合,在视频监控的同时,辅以网格化巡防的快速反应,则可以及时形成设卡、堵截、追捕等联动打击的“天罗地网”,从而强化公安机关对社会面治安的实时控制。

    (四)现有“夜巡队”作用发挥有限难以达到巡防目的

    2004年,我县在城关、坎门、陈屿、楚门、清港五大集镇派出所均配备了“夜巡队”,专职在夜间进行巡逻,具体人数为城关、坎门、楚门各40人,陈屿、清港各20人。“夜巡队” 成立后,在协助辖区派出所开展夜间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巡逻人员数量不足,防刺背心等必要装备不能到位,巡逻只能采用步巡方式,巡逻覆盖面窄小,作用发挥十分有限,巡防效果差强人意。并且派出所挪用夜巡队员情况比较普遍,“夜巡队”基本处于名存实亡。因此,有必要对“夜巡队”进行整合,建立一支能承担巡防重任的新的巡防队伍,以实现真正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

    三、巡特警网格化巡防工作向四大集镇延伸的具体构建建议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

    巡特警中队在机构设置上隶属于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一名副所长专职主管,兼任巡特警中队队长。这样设置主要是基于巡特警中队的巡防工作与辖区派出所工作紧密相联,需要依据派出所对辖区内预警性治安动态信息的分析研判来开展工作。巡特警中队的巡防工作,实质上是派出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分开设立,势必会增加巡特警中队与辖区派出所的日常协调工作,极易造成两单位互相扯皮,使打防控工作脱节,影响防控效益。另外从我县公安刑警中队与派出所从“合并”到“分立”再到“合并”的实践过程也证明此设置的可行性。考虑巡特警中队的巡防工作需要专业性的业务技能,县巡特警大队应负有定期对巡特警中队进行业务指导职责。

    (二)人员配置与安排

    巡特警中队的具体人员配置与安排,应以巡防工作方式、集镇的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尤其是外来人口数量、及往年的刑事发案数为依据进行确定。参照县巡特警大队的“四班三运转”(即在城区9个巡区,每个巡区安排人员16人,分为4组,每日均有一组轮休)的工作模式,四大集镇巡特警中队的巡区与人员安排建议如下:(详见表三)

    表三:四大集镇巡特警中队设置情况表

集镇

类别

坎门

陈屿

楚门

清港

巡区数(个)

4

3

4

3

人员数(人)

64

48

64

48

    表三中所列人数为实际参加巡逻的人数,不包括巡特警中队领导和内勤等辅助性事务工作人员。考虑每个巡区应有2名正式民警带队,以保证巡逻盘查、抓捕工作的合法性,及加强对巡防队员的管理需要,四大集镇巡特警中队的总人数及正式民警数配置建议如下:(详见表四。注:表中所列人数已包括派出所夜巡队现有人数,故需新招用的人数系表内数减去原夜巡队人数。)

    表四:四大集镇巡特警中队的总人数及正式民警数情况表  (单位:人)

集镇

类别

坎门

陈屿

楚门

清港

巡特警中队总人数

70

55

70

55

其中正式民警数

8

6

8

6

其中辅助性事务人员

6

7

6

7

    (三)经费预算

    巡特警中队运作所需现行经费,主要涉及开办费用和人员2007年6至12月的工资。目前四大集镇除坎门派出所的办公场所不需要租赁外,其余派出所均须租赁。经调研测算,所需经费,初步预算如下(见表五):

    表五:四大集镇巡特警中队2007年6—12月开办及运作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

类别

 

 

经费

 

 

 

 

 

 

 

 

 

 

 

 

集镇

开办费

车辆

人员工资补贴

装备

办公

经费

合计

坎门

28

70

93

63

41

295

陈屿

40

53

73

50

32

248

楚门

42

70

93

63

41

309

清港

40

53

73

50

32

248

总计

150

246

332

226

146

1100

    表五所列预算中,开办费用主要是房屋租赁、房屋装修、购置办公桌等费用;车辆:楚门、坎门为摩托车20辆、轿车5辆,陈屿、清港为15辆、4辆;人员工资补贴为每人每月1900元(基本工资1000元,伙食补贴200元,夜餐补贴300元,社会保险费400元);装备(主要指防刺背心、防弹衣、三角武装带、防暴头盔、警棍、手拷、警绳、辣椒水、对讲机、录音笔等必备品)以每人8000元计算;办公经费(包括车辆油耗、维修费用),按每人10000元/年计算。

    (四)制度建设

    巡特警中队成立后,必须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以促使巡特警中队发挥最大作用。当前主要应建立健全下列几项制度:一是建立巡特警中队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巡特警中队的工作职责范围,从制度上保证巡防力量专职化。二是建立人员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制定科学、严格、规范、长期性的警务训练计划,并严格实行考核。适时开展县巡特警大队与各巡特警中队间的警力轮换,以增加相互间的经验交流,提高巡特警中队的经验值。三是建立工作督察制度。一方面加强对街路面巡防工作的日常督察,提升街面巡防效率,强化巡防震慑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巡特警中队的业务督察,强化巡防专业化水平。同时,由县政法委负责对巡特警中队的巡防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巡防力量被挪用;四是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将巡防工作业绩纳入全员考核和年度评先内容,并明确规定对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成绩突出的同志在人员录用、工作调动、提拔使用时给予优先考虑,以便激发全体巡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后勤保障

    网格化巡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在人事、经费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在人、财、物诸方面加大投入,以保证网格化巡防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运转。当前亟需,一是在警力配备上给予大力支持。网格化巡防的开展,需要投入大量警力。按浙江省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全省警力在2007年要达到全省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十五以上,经济发达地区比例适当调高。我县属于全省经济较发达地区之一,现有警力配备仅470人,离全省万分之十五以上的要求还差130人。县委、县政府应积极与省相关人事部门进行协调,争取警力增编。此外,建议县人事部门协助县公安局试行文职雇员制,即以合同工形式,在机关文印、收发、财务、窗口办证、110接警、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岗位使用文职雇用人员,将现有从事机关文职工作的警力置换出来,充实到基层派出所,改变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巡防工作疲于应付的局面。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和经费保障。县财政应进一步增加科技经费拨款,以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密度,切实增强网格化巡防的技术含量。同时,应将巡特警队伍的各项业务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给予按时足额下拨,以保证巡特警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和巡防工作的正常运转。(县政协社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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