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002 关于规范养犬的建议
提案人:楚门联络组、清港联络组、城关联络组
内容:犬是人类的朋友,能往往给人带来乐趣,帮助人看家护院。但如果不规范养犬,就会危及他人安全,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如犬,夜静嚎叫,吵扰四邻;犬,到处乱窜,路人常被犬咬;犬,三五成群,狂吠欲攻,给人(尤其老人、儿童)造成恐慌;犬,随地便溺,造成环境污染;犬,咬人可致狂犬病,一旦生病几乎百分百致死,耗费大量医疗费用,因而会酿成社会纠纷,邻里反目,对簿公堂,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据清港司法所2005年—2006年两年统计,该镇调处狗咬人涉及民事案件高达30多起,占该镇民事纠纷案件的20%。犬患猛于虎,万万不可轻视。据新华社报道,经卫生部统计全国06年1—9月份,因狂犬病致死人数就达2053人,连续5年高居各类法定传染报告死亡数之首。台州市疾控中心统计,05年仅市经济开发区域就有1076例狗伤人事件(老人、儿童占多数);玉环县疾控中心统计,04年登记在册的犬伤患 者高达7000例,05年8052例,06年预计超过9000例。据县农业局2004年上报数字统计,我县家犬约5万多条,接种狂犬疫苗的只有1万多,接种率仅占20%左右,而且狂犬疫苗的有效期是半年,2005年至今很少有人将狗送去接种疫苗,犬患已成为社会公害,规范养犬势在必行。
答复内容:你们在政协玉环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第002号“关于规范养犬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县社会治安及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活动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养犬数量急剧增加,犬只伤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与传播。今年3月份,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控制狂犬病专项整治工作。现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6月10日,全县共捕杀各类违规犬只5483条,免疫5500条,发证3500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以好任组长,公安、卫生、工商、城管、畜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并在县公安局设立了办公室。各镇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开展本地专项整治的部署、宣传发动和协调保障工作。3月11日,县府办还专门印发了《全县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活动作了具体部署。
(二)做好宣传发动。自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行动以来,我县紧抓“宣传开路”。在《今日玉环》刊登了《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活动通告》,在全县各镇乡张贴《通告》2500余份,发放《狂犬病防治手册》10000余册,宣传图片10000余张,在全县各街道悬挂有关狂犬病整治的横幅23条,通过手机发送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行动的信息13万条,并在电视台及时播出整治情况,提高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群众知晓率,也使整治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
(三)做好免疫发证。根据专项整治要求,从4月11日开始,为全县养犬的审批、登记、疫苗注射和发证阶段,养犬的审批、登记,犬牌和《养犬证》的核发工作由公安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和发放《犬类免疫证》以及盖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由农业局负责。为方便群众办理手续,共在全县各镇乡设立了18个犬类动物免疫接种点,13个犬只登记、发证点,开展犬只的免疫、登记、挂牌、发证工作。
(四)做好集中捕杀。从5月26日开始,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活动进入集中捕杀阶段。为做好集中捕杀工作,县里专门组织了由18人组成的打狗队,由我局统一指挥,在各镇乡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先后13次在全县五大集镇开展捕杀行动,对野犬、狂犬以及违章所养的犬只,发现一条捕杀一条。对捕杀的3393只犬,严格按照规定,一律在温岭岙湾垃圾处理场作深埋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明确了禁养、限养区域。即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设立为禁养区,将五大集镇设立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对禁养、限养区域制定不同的养犬制度,区别对待。如重点限养区个人原则上只允许饲养符合标准(犬长不超过60厘米、犬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类犬只;一般限养区饲养非烈性大型犬只的,须到相关部门登记,并对犬只进行免疫以及办理完备手续后方可圈养。建立了养犬审批许可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明确了公安、卫生、农业、防疫等部门的职责,为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转入正常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整治工作也遇到了不少阻力,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犬类底数过于庞大,短期内难以规范。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犬类数量应该在5万条以上。至6月10日,全县共捕杀违规犬只5483只,发证3500条,相加也只有8983条,也就是说,还有大量的犬只没有得到整治。按照整治方案要求,5月26日至5月31日,整个专项整治就转入检查验收阶段。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局延长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何时转入正常管理,还要看整个整治效果。
(二)整治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仍不知晓。专项整治开始后,虽然在宣传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空白擤。一些不报报、不看新闻的群众对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工作还不知情,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村民,对养犬所要办理的证件和程序一无所知,使得整治工作遇到了不少阻力。
(三)工作职责还没有真正落实,没有形成合力。为了在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镇乡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政府在方案中明确规定了11个部门和各镇乡的职责分工。但从整治期间看,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部门、镇乡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居干部对整治工作不配合。在五大集镇之外的其他乡镇,有的甚至没有开展对违规犬只的集中捕杀,影响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延长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这次县政府组织开展的狂犬病预防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决不搞形式,走过场,要确保取得老百姓看得见的、感觉得到的实实在在成效。继续开展集中捕杀违章犬只,扩大战果,促使更多的群众自觉地将所养犬只进行防疫和领证、挂牌。
(二)加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针对在前一阶段暴露出来的问题,再一次大张旗鼓的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除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开展宣传外,特别是针对一些年老群众和偏远乡村的群众,要依托村干部和乡镇驻村干部开展一次上门宣传,力争将整治活动及养犬的相关规定告知每一个群众,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继续做好防疫发证工作,提高免疫办证率。一方面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格审批条件,坚持“先防疫、后发证”,把好发证关。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免疫办证率。在各镇乡设立联合的集中办公点,开展对免疫登记阶段所有犬只的免疫、登记、挂牌、发证工作,方便群众办理养犬手续。
(四)强化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尽快转入正常管理。充分发挥县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要加强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镇乡开展犬类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督查,及时发布各镇乡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对工作尽心尽职,业绩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要予以通报。真正在全县各部门、镇乡中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尽快转入正常管理阶段。
再次表示感谢,请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